Monday, December 28, 2009

青春永驻的妙方:学外语

新年将到,美国人都喜欢在新年搞一个new year's resolution。Resolution的英语意思是遇到问题找一个解决方案,很有一点矛盾中求折衷的意思。我们在这里不必那么讲究,姑且把它翻译成“新年自训”吧。

当年Arnold Toynbee花了很大力气,把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所有文化,都进行归总研究,然后写了一套十几册的《历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他得出的规律性的结论是:一个文化一定要停步,甚至倒退一段时间,然后可能有大进步,永远前进的文化是不会有大进步的,因此也就成不了什么气候。我明年所需要的就是停一下。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生苦短,把时间花在什么地方上,应该仔细想过,不能完全随波逐流,或者一味地向钱(前)进,那样太可惜了。明年的总目标:反思、休整,先不考虑行动。

像我们这种年纪上的人,休整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调整身体。在做事的时候,被事情逼着,没有时间考虑自己的身体,所以每过10年,我们就应该主动地休养一下。我上次这样的休养是1995年,自那时起,我就一直坚持锻炼,每周爬山,每天游泳,加上网球。所以时至今日,身体一般状况尚可。前些天我在外面打网球,邻场的人还问:你在哪里读书啊?搞得我哭笑不得。和我一起打球的朋友开玩笑说:“你把帽子摘了,他们就不会搞错了。”目前好莱坞的定论是身体锻炼比任何食疗都重要(当然,锻炼办不到的,他们还要靠整形外科)。

这次整顿,套用两个气功术语,主要不在“身”而在“心”。虽然说,干律师这行,一天到晚都要学习,但是慢慢地,轻车熟路一遍一遍地走,生活中的匠气味道就越来越浓,美联储前主席Alan Greenspan的办法是做微积分习题,他这一辈子做过的微积分习题集,恐怕是世界上少见的收藏。

对于我来说,在上大学、读研究院的那10年里,推了10年的公式,实在有些腻了,所以要另外找一个办法。好在美国防老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题目。每年,美国人在防老这件事上,花费有几百亿,所以这方面的书籍,报道都很多。一个很主流的做法是学外语,因为学外语的最大好处就是逼迫脑子用新办法想同样的事情。用养生专家Andrew Weil的话说,学外语就像在你的脑子里运行新软件,这样会锻炼大脑里更多的交流途径。而且,根据Weil的说法,你不必真的掌握外语,只要努力学习就可以达到锻炼大脑的效果。

根据统计调查,单语人群开始老年痴呆的岁数是71.4岁,而双语人群却在75.5岁。另有调查显示,移民孩子学习好并不是因为家长逼着他们上进,或是受艰苦的现实逼迫,而是他们的大脑从小开始就在双语环境中求生存,因此比单语环境孩子受到更多的锻炼。这里的问题是很多双语人,到了老的时候,已经不再努力学习外语,脑子虽然可以用两种语言,但是都是在走熟路。学外语能在什么程度上延后老年痴呆,因目前数据太少说不准,但是学外语能够防止老年痴呆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

当年教皇John Paul二世是一个学外语的精灵。他可以讲欧洲所有的主要语言。他70多岁的时候,来美国参加国际青年节,早上他出来跑步,遇上几个阿米尼亚人,教皇当时不会讲阿米尼亚话,但是他还是试着和这些青年用阿米尼亚话交流。几分钟之后,他竟然就真的用阿米尼亚话和这些年轻人交谈了起来。

外语的一大好处就是逼着人用另一种办法想同一个事情。因为我们平常说话的速度来不及让大脑进行单词查询,语法分析,然后得出这句话的意思。所以大脑一定要用这个语言本身的思维方式来思想,这样才能听懂人家在讲什么,才有可能应对(过程相反,步骤相同)。所以说,掌握一种语言(达到可以听懂、可以交流的层次),一定要把大脑训练到能够熟练地用另一种办法来思考。

语言虽然说是一种交流工具,但实际上也是一种形成思想的工具。掌握一种语言以后,就可以用另一种办法思考。这里最难的恐怕是摆脱已经既成的那套模式。我在清华上完英语口语班(清华当年在被录取进来的大约2,000个新生中挑50个口语比较好的去上口语班,然后由外教加强),英语已经完全可以交流。但是到了美国以后,被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忘记所有在中国学的中式英语,完全地在美国重新学起。现在想起来,当时这样做的原因是我用中国式英语和别人交流阻力太大。不彻底重新学,我实在想不出一个办法。

我有一次去波多黎各,那里接待我的一个人不久就问我:“你讲英语的时候,没有中文是不是?”我说:“的确是英文对英文,没有中文。”他就说,他也尝试了很长时间,但是始终摆脱不了西班牙语,因此总是有一个零点一、二秒的滞后。他说这个滞后给听者造成一种他这个人说话迟疑的感觉,因此给他工作造成很大不便。

很多职业翻译都有一个状况:他们在翻译的时候,大脑首先会把听到的语言翻译成一种中性的、没有语言参与的认识,然后他们在用自己的语言能力把这种中性认识再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大脑如此作业的翻译经常犯一种错误:那就是把英语翻译成英语,把中文翻译成中文,因为大脑在累了以后,不记得听到的是哪种语言。但是,真的把这样翻出来的话和原文写下来,研究其中的差异,是会让任何人咂舌的。(这里讲的是交替翻译,也就是大家都可以听到两种语言的那种。至于同声翻译,翻译翻的是语义单位,然后用自己的方式将这些语义单位联在一起。例如,见到“before”就说“然后”。有的时候,翻译还不知道讲话的人要说什么,就被迫开口。到最后岌岌地要把意思搞拧了,方见翻译的真本事。)

从我个人现在的语言能力讲,英文、中文属于第一阶级。英文没有什么问题。写中文的时候,因为脑子老是往英语那里走,造成一些写作速度上的问题。但是口语没有问题。上个月开的博客,就是一个很好的训练中文写作的平台。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属于第二阶级。我在Fujifilm干了5年多,一天到晚阅读日语,日语的阅读速度完全过关,但是因为我的口语达不到日本人的英语程度,所以口头交流大都通过英语进行。法语因为从读清华的时候开始就一直喜欢,所以阅读速度也比较高。今年圣诞-新年假期就是用雨果的《悲惨的人们(Les Misérables)》作为思想消遣。我的法语口语和日语口语一样,相当差劲。西班牙语能力在这组里最差。因为住在洛杉矶,人人都有很多讲西班牙语的机会,慢慢地也就会讲一些。但是,因为没有阅读,所以说不上语法。很早以前,我手里就有一本精装的《百年孤独(Cien Años de Soledad)》,但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的行文太古怪,实在不适合当第一本书来阅读。最近才买了一本畅销小说《上帝的间谍(Espía de Dios)》,但是还没来得及看。

新年自训之一:开始有系统地学习外语。除了写中文博客以外,有系统地学习法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意大利语可以说是西班牙语的一种方言。)

Weil还说过,人的寿命,应该是在120岁左右,但是极少人可以活到那个岁数。但是照我们身体的设计,我们应该可以活到90多岁,并且,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能够在没有疾病的状况下活到那个岁数。年纪到了一定阶段之后,除了“身”,还一定要在“心”的方面进行滋养。今年的滋养,或许可以创造一个跳板,以协助人生的下一个跳跃。

新年自训之二是想办法教孩子学音乐。目前中国和美国有着同样的音乐教育问题。但是,音乐(特别是音乐教育)是一个很专业的事情,真的讲起方法来异常枯燥(绝没有演奏出来那么动听)。这种枯燥也正意味着学音乐之难,所以就把老师(他们都知道在有限的时间里把真的音乐概念注入学生脑子里是难上加难)和家长(不愿意让孩子真的受苦,同时急于见到效果)对立起来了。在这种对立之中,吃亏的肯定不是老师。教育出来的学生也是只能熟练地弹奏他人写的曲子。即便是为唱歌伴奏,唱歌的人一变调他们就不知所措了。更差劲的,可能都听不出变调。其实,孩子学音乐最主要的目的(和途径)是通过懂音乐让他们热爱音乐。

不好意思写了这么长。

祝大家新年快乐!

Wednesday, December 23, 2009

透过中国电影看中国人生活之压抑、之苦

按:此文被“新浪”定性为“含有不适当内容”因而变相删去。新浪通知:“您的文章《透过中国电影看中国人生活之压抑、之苦》中因含有不适当内容,已被设置为私密博文。”我们将所有名字删去从新刊登,不知网管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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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们的紫阳同志优柔寡断,不肯到天安门和学生直接接触(学生哪里知道阎明复是谁),结果被小平同志认为办事无能,将他圈了起来。这之后,“赵老”(这是他后来南巡的时候,中央办公厅指示各省领导对他的称呼。后来因为他所到之处都受到太热烈的欢迎(所以我说南巡),惹得某人嫉妒,所以就不许他再出北京了)看了很多外国电影。然后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我一直没有意识到,世上居然有这么多好电影。

但是我的一个中国朋友在美国看了一些美国电影后,却持相反意见:美国电影太简单化,而且单调。全是个人英雄主义,然后以喜剧结尾。

生活在美国,一直看美国电影,对这个特性,的确没有明确地想过。最近,因为《蜗居》被禁播,就看了《蜗居》;听说王志文念台词着实了得,看了《天道》;联想以前看过的《新街口》、《手机》等片,的确可以看到中美两国电影之不同。国内的电影,电视剧,看了以后都觉得很压抑。而美国片子,看了以后就很痛快。即便是好莱坞拍的印度片《贫民窟的臭小子百万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甚至专门讲当年东德秘密警察的《他人的生活(Das Leben der Anderen)》,结尾都是那么苦中有甜(bittersweet)。

其实,赵紫阳的一生,正说明了中国的悲剧性。他当年在四川抓农业,在中央通过谷牧靠钻税法的漏洞开发广州、深圳(为避开中央的阻力),那是何等地大刀阔斧。他的业绩,向全国人民展示了改革的前途。后来出了政治事件,他就显示出了他软弱的一面。造成了他十多年的拘禁的生活。这种状况,在美国早已看不见了。即使被老百姓唾弃的政治家,脱离政府以后,到私营机构里发挥“余热”,其收入比任何政客都要高很多倍。每次美国总统换届,都要面对这个现实:合适的人因为华盛顿工资太低不能从政。生活在这种状况下的美国老百姓,说什么也理解不了这个中国情结。

美国电影中的乐观,并不是好莱坞自作多情,或者阿Q精神大爆发。说老实话,在美国成功,靠得就是个人英雄主义。首先敢作个梦,然后肯动脑子、想办法、吃苦、流汗。美国有一句话:你在做梦的时候要千万小心(be careful what you dream for),因为今天的梦想很可能就是明天的现实。(这种说法针对一大批美国人,他们在做梦的时候以为梦想不可能成为现实。等梦想真的成为现实以后,他们又后悔。)

完全从我的个人经历来讲,我从在公司搞技术和管理,转向到作律师可以说是一个梦。历经十年艰辛,梦想的确变成了现实。而且我以往的工程、物理背景,和公司管理背景,对我选择的商业、知识产权领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各人的梦想不同,例如我就没有从政的意愿(当年出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中国出头,一定要从政,而我对从政实在不感兴趣)。就现在的状况,我也不想写一部中国的《贫民窟的臭小子》。梦有大有小。有些人的梦想是开一个餐馆,这样他可以有一个平台来研究做菜;有些人梦想从政,以帮助广大老百姓。我的梦想是当律师,通过处理个案帮老百姓,可以说是不大不小吧。

一个社会,如果允许各人作各自的梦,然后给他们一个平台来实现这个梦,就是一个合理社会。从这点来说,美国比中国合理。而好莱坞的个人英雄主义喜剧,反映的也就是这样的一个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和美国的电影,都在反映其社会大背景。

当然,好莱坞可能有时会有些过分。很多初出茅庐的写手,因为他们生活比较苦,所以喜欢写悲剧(反映他们的生活状况)。当他们把剧本交给影厂的时候,就会挨骂。所以,在好莱坞出名之前,写手的生活是很矛盾、艰苦的。当年Matt Damon和Ben Affleck来好莱坞发展的时候,住在一个wannabe(做好莱坞梦的人)社区。据说他们没有一次去街角的小店去买牛奶,路上没有遇上毒品贩子向他们兜售毒品。那个地区,虽然没有South Central(洛杉矶的黑人聚居地)那么可怕,但是每次去都有一种渗人的感觉。当然,他们不久就因《Good Will Hunting》得到奥斯卡最佳写手奖,随即脱离了那种生活状况。

如果紫阳同志能早点在他百忙之中,抽一些时间,多看一些美国电影,会不会就发挥大无畏的个人英雄主义精神,搬到天安门广场,和学生同住一个星期,给学生一个了解他的机会?如果这样,想必一个星期后,学生会返校,他也不被软禁,中国人就此起步走上自由、民主、不压抑的生活。赵老被排挤出局最可惜的一点是:他虽然不是搞最上层政治的高手(中国的最上层政治和其它层面上的政治是不一样的),但是做起事情来是一把好手,而且他看事情的目光总是放得很远(有时远得有些离谱,因此招非议;而且他智囊团里的那帮人,至少我见了以后,经常有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一点是他的那些后继者所望尘莫及的。

我们这些人年轻的时候,都做过中国自由、纯洁、公正、民主的梦。我们这一代人对于那个梦的追求,反映在二十年前的那个事件。这个梦随着紫阳被幽禁破灭了。我们也就随之留在美国了。十几年前我在北京告诉我父亲,说我回美国以后就会加入美国籍。他听了以后含着眼泪说的一句话:“唉,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身体都搞坏了,什么也没得到。连孩子都要去作别人国家的公民。”中国电影所反映的,就是这个悲剧,这个压抑,这个苦。

祝各位圣诞快乐!

Tuesday, December 22, 2009

“天若有情天亦老”随想

未经春秋,人恐怕尝不到某些情趣的味道。古诗就是一例。来美国二十多年了,一共没有几次把中国的这些老古董翻出来咂摸。

小时候念唐诗,觉得李白豪爽,杜甫窝囊,别人so-so。来了美国,见了些世面,也就慢慢开始觉察其他高手的妙处。

前些天偶然见到的是李贺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一句,颇受触动。就今天的人来说,朋友之情,很难深厚到“天若有情天亦老”,“渭城已远波声小”的程度。

随之而想到的就是毛泽东在《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中借用的“天若有情天亦老”。毛诗官译,把“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译成庆祝胜利。“沧桑”当变化讲。但是,在这种翻译之下“天若有情天亦老”说不通。

毛是一个很sensitive的诗人,一个意思自始至终一捅到底,是下军令,不是作诗。“天若有情天亦老”显然是一个转折。转折之后,“人间正道是沧桑”应该是进一步解释“天若有情天亦老”。因此,“沧桑”应该作“历尽沧桑”或“饱受沧桑”里的“沧桑”讲。只有这样,这个诗才说得通。

当然,搞清楚了诗的流向以后,就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在大气如虹,横扫“蒋匪”百万大军如卷席的1949年,有什么事情让毛感到“天如果有情,天也会老;人活在世上就是感受沧桑”呢?除了失恋,很难有什么别的原因。既是失恋,那是和谁呢?想来想去,首屈一指的恐怕就是毛的湖南老乡丁玲了。特别是当时毛眼皮子底下的江青,完全没有丁玲的那点豪侠之气。在胜利的时候,毛是多么需要这种豪侠之气与他相呼应啊。

中国太多的事以悲剧告终。1936年12月,毛将自己写的《临江仙》用电报发到前线聂荣臻司令部,嘱转给丁玲,那是何等的罗曼蒂克!这种罗曼蒂克,途径《三八节有感》,1949年变成了“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到了1956年,变成了“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到了文革,“亲爱的主席”(丁玲给毛的救命信中之语)不再救她,使她一直在牢狱中住到1977年才被放出来。出来以后,丁玲已经成一个锋芒全无的老太太。

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临江仙》年代的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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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刺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毛泽东•《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
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毛泽东•《临江仙》

壁上红旗落照,西风漫卷孤城。
延安人物一时新,洞中开宴会, 招待出牢人。
纤笔一枝谁与似,三千毛瑟精兵。
阵图开向陇山东,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

移民在美国的真实生活状况

移民初来美国有点像农民进城,从一个熟悉的环境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出人头地意味着和当地人的竞争中胜出。不光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坚忍不拔的意志,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和随机应变的能力。

现下有一种错误的说法:第一代来美国的移民都无法成功。这种说法的依据是:刚来美国的人,都会受到维持生计的压力,加上语言、文化差异,他们不可能和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竞争,所以他们势必要去干比他们的专业低很多的事情。明确地说,就是去干体力活。干体力活,既不能学习英语,又不能增进专业知识。时间一长,人的脑子就不再能够重新回去搞专业。因此,移民在美国是不可能成功的。

虽然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国找到一大堆支持上面那种说法的例子,但是那种结论是和中国在美国的移民所处的现实,完全不符的。任何一个人群,都会有失败的人;都会有走错路的人。在美国成功,一定需要一个过程。以我个人为例,我1985年来美国念物理。折腾了5年,每天为老板当苦力,物理几乎什么也没有学到。但是,因为我给学校报纸写专栏,后来给学校电台当脱口秀主持,英语学到了一些。而且了解到了美国的社会。六四爆发,为在美的学生争取合法身份,我也亲身经历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具体地说,我所了解的是联邦国会的立法程序。因为当时白宫明确反对给中国学生任何特别待遇,我们基本上是把白宫当敌人来对待的。

当时国会参议员Slade Gorton就说过:“这群学生是我见过的素质最高而且最齐的人群。”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Slade曾经帮过我们的大忙。后来我们把六四绿卡拿下来了,国会的朋友就和我们开玩笑:其实你们这些学生,即使没有《中国学生保护法》,也都是可以留在美国的。《中国学生保护法》真正保护的,是那些福建偷渡客。也就是说,国会里面的人,对我们这些人的在美国的前途,从来没有怀疑过。实际上,我们这群人在美国的结果,也不出他们之所料。如果我们这群人在美国不能成功,那么美国社会也就不能被称之为一个公正社会。

想得出美国是地狱这个结论的人,所采访的对象一般满足两个条件:(1)刚来美国,(2)没有身份。在美国这个法治社会里,生活在法律之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90年代初有一次,我在纽约地铁里见到一个显然迷路了的中国人,我就去问能不能帮他。慢慢谈起来了,就了解到他借钱来美国,十几个人住一个房间,每个月最多出门一次。但是,他对那种生活环境还是很满意的。记得我和他说有事可以找警察的时候,他立刻就说,他们有身份问题,找警察困难会带来更大麻烦。在这群人中,中国媒体应该很容易找几个不满意的,发发美国牢骚。

对于广大来美国的学生来说,生活不是那种状况。当年,卢刚等学生还未大开杀戒,大学教授欺负研究生,特别是中国研究生成风。他们经常在5年之后捣鬼,迫使中国学生重新找一个项目再干5年,然后才授予博士学位。当我的“导师”给我也来这套的时候,我就要求他给我一个硕士。他竟然说我没有硕士资格。害得我要找一个华盛顿的朋友,向他威胁:如果你不给朴捷这个学位,我就保证你这辈子从联邦政府拿不到一分钱。这样威胁以后,我立刻就符合了这个披着羊皮的豺狼的硕士标准。

走出校门找工作。我开始在日本富士胶卷在美国的分部干了5年多,然后又去过美国国防部、ARCO(石油公司)。Dot-com时代来临,我就在dot-com里面工作。我的职位也从工程师,升到了技术开发部主任。在dot-com大规模倒闭以后,我就出来当律师。

除了我在弗吉尼亚大学的那几年受人欺负以外,我日后没有受过什么欺负。有一次,富士器材部(有别于卖胶片的部门)的主任专门约我一个人出去吃饭,他说他要涨我的工资。我立刻就和他急了。他摸不着头脑,就让我的老板来问。我和老板说:我最恨这种开空头支票的人。老板立刻就笑着说:你也看出来他不是真心的。然后就说:反正他说给你涨工资,毕竟心意是好的,没必要恶言相对,你说是不是?我就给他讲我在弗吉尼亚大学受气的事。我的老板就说:Ok,我明白了。我去和他说。

现在事后说句老实话,我在富士,一直是我行我素,没少给我的老板苦药吃。(当然,一个人能在一个公司里这样做,靠的是能够给老板解决问题。例如,有一次,我去得克萨斯州呆了一周,单枪匹马,硬从3M手里抢下来了一个八百万元的合同。回来以后,我就和董事长说,从现在开始,我可以给你打一辈子工。所有的工钱,我已经给你挣出来了。他就拍拍我的肚子,什么也没说。我琢磨他的意思是我当时吃饭、买衣服都是拿到公司报账的。他可能是说公司对我也不薄。)到了今天,我和我的老板,公司总裁都还有联系。(我始终看不起当时的那个部门主任;公司董事长是日本人,被周期性地调来调去,有点像大使,不管什么正经事的。)

中国出来的人,有大量是这样的留学生。现在在美国干得都不错。例如,我当年清华班里一多半在美国,没有一个生活得像国内报道的那样艰辛。因为大家都看到在美国单打独斗的辛苦,大多愿意在公司里混。日子一般都过得平和、顺畅。即使有人被公司辞退出来,一般来说,两口子也有一个人有工作(毕竟美国的失业率只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谁混倒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而且,即便是当年的福建偷渡客,也已经在美国生根发芽。据说现在土生土长的福州人在福州已经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跑去打工的四川人。

来美国没身份的那帮人里,也有很多凭本事出头的。只要你不放弃专业,有所造诣,在美国绝对会有栖身之地。以艺术家为例,初来美国,他们很多到纽约去摆地摊。有一次,我带一个居留日本的中国艺术家在纽约玩(他已经在日本开画展,出专辑了),他一看到那些摆地摊的人,扭头就走。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帮人他都认识,见了面不知道说什么。这帮人之中很有一批,一点一点地从地摊开始也出了名。姚继成就是一个例子。

非法滞留的艺术家的例子,丁绍光是另一个。前些年,我听说他把他曾租给Michael Jackson(麦克尔杰克逊)的那栋房子给卖了。我就问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他告诉我地方以后,我就开玩笑说:你那个后院一定很大吧。他说不很大。我问他一共有多少棵树(律师盘问人的办法)。他说没数过,大概一百多棵吧。两个月前,他70多岁了,还牵头搞旅美画家画展。画展和随展画册充分展示了旅美中国画家的实力。开幕式那天,他坐在那里给众多的画家、观众签字。一签就是几个小时。我就开玩笑说:“如果我这样签,手就要签断了。”他说:“没事儿,抽支烟就行了。”

这可能就是居美中国人勤奋、乐观生活的真实写照吧。

在法律不完善,媒体受控制的国家律师能做什么?

新浪网友问:

你觉得在一个连法律都不完善,媒体受控制的国家律师能做什么?

回答:

你说得很对。法律不完善,媒体不自由,对社会的公正,的确有很强的负面作用。Baron Acton在1887年就说过:“绝对的集权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但是,完善的法律是一个相对概念。其实,美国的法律也非常不完善。英美的共同法,从有陪审团那天算起,已经被敲打一千年了。我现在处理的一个案子,还是没有先例。这种案子,处理起来很棘手,因为没有先例,出路只有两个:一方手软,或者是最高法庭见。法律要跟上社会进步,这对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挑战。

至于“媒体受控制”,韩寒的博客每篇都有三、五十万的阅读量。他的博客,起到的就是媒体的功能。难道不是吗?二十多年前,我还在国内的时候,中国才是真的没有自由媒体。今天,二十多年后,我看到韩寒这样的文字,特别是其中的一股正气,很让我觉得中国这二十多年长足的进步。

当然,媒体能做的,仅仅是呼吁。而律师却可以真正地解决问题。

公正的社会一方面依靠完善的法制,另一方面依靠高素质的律师。在美国,打官司需要很多钱。那么,穷人何以得到公正?我记得宣誓当律师的那天,一个法官就说:“你们都是学法律的,知道光凭法律系统,社会不会有真正的公正。以前,你们看到世上的不公,就抱怨。从今天开始,你们就再没有抱怨的权利。你们要拿出 20%的时间,投身公益事业(pro bono,拉丁语“做好事”的意思),帮助穷人,或者自费去告个什么人(sue somebody),以扭转社会的不公。”

法律系统和系统里的律师,是维护社会公正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成分。一群能写,有魄力,有胆气的正直律师,加上博客这样的准媒体,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

当然,我知道,这些事情都是说来容易,做来难。但是第一步应该乐观、对成功有信心,你说对不对?

像韩寒这种人,如果生活在美国,不管他自己小的时候选择做什么,结果都很可能走上律师这条路的。(我来美国时候,一心只想投身于物理研究。结果人生经过了九曲十八弯以后,还是干上律师了?)从吸引了不少正确的人来当律师这个意义上说,美国的法制还是很完善的。

谢谢提问。

什么样的人适合当律师(读韩寒有感之三)

前两天上庭回来在网上读韩寒,颇有感触。写了两篇有感,还觉得有点意犹未尽。我曾在《有感之二》里调侃说不建议韩寒当律师,今天正面讨论这个问题,算是给“韩寒有感”划个句号。

韩寒的身上有很多律师必须的优秀品质。第一,律师一定要能写。这里的“能写”不是韩寒说的“语句通顺,错别字不多到影响阅读”,而是能写为他人伸张正义的文字。他的博文《这些狗真麻烦(2009-11-24 03:57:10)》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美国的一个很有名的法官曾经对律师说过:“你们只需要想怎么赢,让我们来考虑公正问题。”换句话说,一个有效的公正系统(美国司法部的实际名称是“公正部”,即Department of Justice)需要像韩寒这样的人,满怀激情地去为客户争取权益;并且有能力把这种激情写下来去感染别人(即法官和陪审团)。

二十多年前,美国的《今日心理学》杂志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其中说作家的心理问题比非作家要严重得多。因为看到社会对他人的不公,一般人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而作家却不然。作家的这种个性是他们写作的动力,也导致很多心理问题。《这些狗真麻烦》很说明韩寒内心世界的这种活动。根据《今日心理学》的说法,这种人的内心世界是很脆弱的。但是对一个社会来说,这样的人是万分可贵的。

只有怀着这种作家心态的人,才会在闵行区执法大队队长就钓鱼事件发表“没有利益驱动,为什么要帮你”言论时,感觉到被伤害,因而记住这个言论。日后写《这些狗真麻烦》的时候,才能引用这句话。

第二,律师不能过分地瞻前顾后。律师的职责是为客户争取权益。也就是说,律师要顾及的只有一面,也就是自己客户的一面。无论《这些狗真麻烦》说的公平不公平,对不对,韩寒都觉得,不为潘女士申申这口冤气,不能上床睡觉。这是好律师的真性情。

真正有影响的案子,往往是为社会上的少数人或弱势群体争取权益。当年Thurgood Marshall代表黑人起诉Topeka市教委会,要求停止种族隔离政策就是一个例子。这一点,在民主社会(也就是多数人说了算的社会)里,尤其重要。

很多机关里呆过的人,一说话就四平八稳,面面俱到,八面玲珑。你把他的话拿过来,做任何方式的解释,都不会得罪任何人。但是,要达到这种效果,一定不能站明立场,更不能反对什么人或什么事,特别是有权有势的人,和这些人看重的事。这种四平八稳的人,不适合当律师。

一个好律师一定是个耿直不阿的人。这种人不会专挑对方喜欢听的话讲,交往起来,很可能会有些磕磕碰碰,但真的到了上法庭刺刀见红的时候,一定要依靠这样的人。韩寒不喜欢社交,很可能就是不喜欢这种“你好,我好,他也好”的场合。

第三,除了魄力之外,律师还要有胆气。在美国,我就被对方威胁过:如果你如何如何,我就会直接告你。(老实交待:我昨天就被人这样威胁过。)如果威胁的人有经济实力,那这个威胁是有力量的。但是,如果这时律师骨头一软,客人的权益就会被牺牲掉,律师也就很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一桩不公的案子。所以说,没有骨头的人,不适合当律师。从《这些狗真麻烦》可以看出,韩寒知道权贵们会觉得“这些狗真麻烦”,但是他还会骄傲地说“我们就是那一堆狗。”

这世上,能写、有魄力、又有胆气的人不多。韩寒看起来就是一个。他不当律师,对社会来说,是一件憾事。中国正需要一大批像韩寒这样的律师,因为只有这样的一批人,才会构成一个公正社会的基础。(还不说这会给一批写手一个生活出路。)

声明:我对韩寒的了解,仅仅局限于阅读他的几篇博客。说得不对的地方,敬请评论,容我改正。

如何评价文章(读韩寒有感之二)

韩寒这个人真是鬼灵精怪。我这个人没受过什么正规的写作教育(在大学没上过一天写作课,在美国没上过一节英语课),所以写作方面,一直有点自卑。多多少少地,也因为我在工程与物理方面,时常以科班出身张狂。韩寒用简单的两句话,解决了我心里的这个疙瘩。第一句:“建议以后的作文评分取消优良中差,改成‘正合我意’,‘相差不远’,‘参考大纲’,‘逆我者亡’四种得了。”第二句:“文章这个东西,在语句通顺,错别字不多到影响阅读的情况下,好坏完全没有评判的标准。我随便拿一篇朱自清的文章交上去,没有一个老师会觉得自己的学生写作文好到有名家的水平了,并且照样会作出很多修改意见。”

那文章的价值到底在哪里呢?

天下文章分为两类:一类讲一个故事,另一类不讲故事。

我们不妨先看后一类。以韩寒的《赴澳大利亚监督指导世界拉力锦标赛的工作报告》(附录一)为例。

我觉得,文章的质量取决于两点,(1)思想的密度;(2)思想的质量。思想的质量,取决于思想的新颖度(说大家已经听过,甚至听惯的套话,用鲁迅的话说,叫耽误他人时间,谋财害命),和思想的深度。讲与文章主线不搭界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

我对韩寒《赴澳大利亚监督指导世界拉力锦标赛的工作报告》一文的前1,000个字进行了一下分析。一共16个观察分(约每60个字一个观察),34个想法(约30个字一个想法)。同时,我对新华网的头条《贾庆林会见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一文(附录二)作了同样分析。460个字,思想0分,观察2分。也就是说平均230个字有一个观察;不管读多少个字,读者都不会读到一个新颖、有见地的思想。

文章的质量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的写作态度。写好文章,是要动脑筋的。韩寒脑子里冒出两个想法,同时再作一个观察,才能爬60个格子,而他一爬就是 2,000个。《贾》文作者,勉勉强强地得了2个观察分,思想打0分,但是糊里糊涂之中却爬了460个格子。这位荣燕,想来是吃官饭的人,她的文章质量,有没有人愿意读,恐怕和她的收入、升迁都没什么关系。写文章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老生常谈每每拿出来复述一遍,这样一点也不费作者的脑子。而且信手拈来,全不费工夫。十几分钟以后荣燕就又炮制出一篇:《吴邦国会见印尼客人》(附录三)。至于这些文章是否对得起印刷这些文字的纸张,和阅读这些文字的读者,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荣燕当年的语文和政治分数,想必是本人数理化的水准。

当然,有思想还不够,只有高质量的思想才能构成高质量的文章。韩寒文章之所以好,不光在他思想多,而且新颖;最重要的,在于他说话很正。会写文章的正直的人,在美国很适合作律师,因为在美国,思想不正的律师在相对讲理的法庭上,经常被打得落花流水。我在中国的律师朋友,喝下去的白酒数以吨计,不管人正直不正直,肝一般都不太行了。所以,我这里不想建议韩寒去当律师。

评价小说,大同小异。今天上庭累了,写到哪儿就算哪儿吧。



附录一

韩寒:《赴澳大利亚监督指导世界拉力锦标赛的工作报告(2009-09-03 22:42:43)》

评分部分:

前几天从天朝飞往岛国澳大利亚,指导WRC工作的开展。刚下飞机,第一印象就很差,居然没有当地小学生组成的腰鼓队对我们进行迎接。[国际指导都来了,竟没有腰鼓队,思想1分] 走了几步,觉得澳大利亚不光是一介岛国,还是一个鸟国,很多的鸟类在地上乱走,极不雅观。[鸟多,观察1分] [因为看到澳大利亚鸟多,影射中国鸟少,思想1分]

世界拉力锦标赛是最高级别的拉力赛事[介绍没分],但是这两年,中国拉力锦标赛已经飞速发展,有了赶超之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空话,也不给分]。到了参赛地黄金海岸后,发现当地的经济非常落后,一套带游泳池的大别墅的价格只相当于上海一套一百平方米的公寓的价格。[注意到房价,观察1分] [比较上海房价,思想1分]当地人的生活非常艰苦,从机场到酒店,没有看见一台奔驰宝马或者奥迪,[观察路上的车,观察1分][想到那里的人不买豪华车,思想1分] [影射国人过度重视外表,思想1分]当地政府甚至穷的修建不起任何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注意到没有收费站,观察1分][使用“穷”字(其实不建收费站不是“穷”,而是不想借此收费),思想1分] [对比国内收费站,思想1分]

进入到了堪路以后,更加觉得还是祖国好。在第一赛段的堪路中,我惊奇的发现,在赛道里居然有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在赛道两边竖起了“WRC GO AWAY”的大标语[观察1分],承办这样的世界最高级别体育比赛,当地居然有居民表示反对,这是非常不能理解的[有什么不能理解的,思想1分]。更加不能理解的是,当地的政府软弱无能,居然纵容这样的标语突兀的展示在赛道两边的房子上[政府权力有限,观察1分,思想1分],使得我们这些国外友人大为诧异 [“诧异”,思想1分]。回想我国的汽车拉力锦标赛,如果出现这样的不和谐标语,下到村长上到县长都会被撤职[思想1分],而始作俑者的每月三元钱养老金也将被政府罚没[思想1分]。

据了解,这一小撮好事之徒,居然以我们的赛车会撞死袋鼠为理由,对这场比赛进行反对[观察1分]。殊不知在我们国家,撞死人都没有关系[观察1分]。当然,在堪路的时候,我们国家是不可能撞到人的,各级党政机关相当的重视[思想1分],提前对赛段进行了封闭[思想1分],我们国家的口号是,狗和小孩都要栓好[思想1分],鸡和女人都要圈好[思想1分]。[以“狗和小孩”与“鸡和女人”对仗,思想1分]这类的大型赛事,在我们国家的人民支持率为百分之一百 [观察1分],因为不支持的都被剥夺你当人民的权利,都是反动派。[思想1分]

见识了当地群众的思想觉悟几多低以后[联想到思想觉悟,思想1分],我又对其余赛道进行了堪路,发现当地的经济真的已经崩溃[思想1分],大批的地皮和农场都在“FOR SALE” [观察1分],可见人们都没钱了[思想1分],给我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思想1分]。我甚至很担心,像我这样来自中国的车手,会不会被当地人当做来扫货团的而被绑架[思想1分]。因为我在当地这么多天没有看见一个警察,可见当地的警力有多么薄弱[观察1分] [如此解释澳大利亚社会和谐不必那么多警察,思想1分]。所以,我只有反复重申[使用“反复”和“重申”,思想1分],在中国,我并不是一个党员[思想1分],也不是房地产商[思想1分],以求自保[思想1分]。[全段用婉转的方式指出中国谁有钱,思想1分]

说到警方,中国拉力锦标赛举行的时候,政府极度重视,甚至出动上千警力来维持赛道内的交通状况[观察1分],有时候甚至出动武警和军方[观察1分],在赛道内出现一只鸡都要当场击毙[思想1分],而澳大利亚政府的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明显不够,300多公里的赛段里,我一个警察都没有看到[观察1分],甚至有大腿粗的蛇在路上游动[观察1分],惊吓到了赛员[观察1分],非常不利于害怕蠕动类动物的赛员比出水平,比出风格。[思想1分][此段指出中国政府不正常地重视自己的国际形象,与澳大利亚的淳朴之风大不相同,总体思想1分]

全文如下:

前几天从天朝飞往岛国澳大利亚,指导WRC工作的开展。刚下飞机,第一印象就很差,居然没有当地小学生组成的腰鼓队对我们进行迎接。走了几步,觉得澳大利亚不光是一介岛国,还是一个鸟国,很多的鸟类在地上乱走,极不雅观。

世界拉力锦标赛是最高级别的拉力赛事,但是这两年,中国拉力锦标赛已经飞速发展,有了赶超之势。到了参赛地黄金海岸后,发现当地的经济非常落后,一套带游泳池的大别墅的价格只相当于上海一套一百平方米的公寓的价格。当地人的生活非常艰苦,从机场到酒店,没有看见一台奔驰宝马或者奥迪,当地政府甚至穷的修建不起任何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

进入到了堪路以后,更加觉得还是祖国好。在第一赛段的堪路中,我惊奇的发现,在赛道里居然有动物保护协会的人在赛道两边竖起了“WRC GO AWAY”的大标语,承办这样的世界最高级别体育比赛,当地居然有居民表示反对,这是非常不能理解的。更加不能理解的是,当地的政府软弱无能,居然纵容这样的标语突兀的展示在赛道两边的房子上,使得我们这些国外友人大为诧异。回想我国的汽车拉力锦标赛,如果出现这样的不和谐标语,下到村长上到县长都会被撤职,而始作俑者的每月三元钱养老金也将被政府罚没。

据了解,这一小撮好事之徒,居然以我们的赛车会撞死袋鼠为理由,对这场比赛进行反对。殊不知在我们国家,撞死人都没有关系。当然,在堪路的时候,我们国家是不可能撞到人的,各级党政机关相当的重视,提前对赛段进行了封闭,我们国家的口号是,狗和小孩都要栓好,鸡和女人都要圈好。这类的大型赛事,在我们国家的人民支持率为百分之一百,因为不支持的都被剥夺你当人民的权利,都是反动派。

见识了当地群众的思想觉悟几多低以后,我又对其余赛道进行了堪路,发现当地的经济真的已经崩溃,大批的地皮和农场都在“FOR SALE”,可见人们都没钱了,给我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我甚至很担心,像我这样来自中国的车手,会不会被当地人当做来扫货团的而被绑架。因为我在当地这么多天没有看见一个警察,可见当地的警力有多么薄弱。所以,我只有反复重申,在中国,我并不是一个党员,也不是房地产商,以求自保。

说到警方,中国拉力锦标赛举行的时候,政府极度重视,甚至出动上千警力来维持赛道内的交通状况,有时候甚至出动武警和军方,在赛道内出现一只鸡都要当场击毙,而澳大利亚政府的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明显不够,300多公里的赛段里,我一个警察都没有看到,甚至有大腿粗的蛇在路上游动,惊吓到了赛员,非常不利于害怕蠕动类动物的赛员比出水平,比出风格。

世界拉力锦标赛的裁判也是非常的寒酸,在我们中国堪路,不用看路书,一路看着警察的站位就到了赛段,赛段里人头攒动的地方就是裁判点。相当的气派。但是在 WRC里,我在路书标记的地方一直没有看见裁判,我不得不下车问在当地野餐的一对老年夫妇,裁判点在哪里?结果他们就是裁判。他们对比赛太不重视了。

到了第二赛段,发现也是这样的情况,一对情侣在路边打着伞,我一度以为是来钓鱼的。他们甚至还掏出了糖果给我吃,我马上想到到我小时候接受的教育,那是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我立即拒绝了他们。

到了超级短道的堪路,我彻底失望了。这个超级赛段由当地一个镇子上的街道组成,堪路的时间是六点半,但是我一直等到了七点半,街道还是不能封闭,当地的城管工作非常的不利,我们知道,不对那些要擅自闯入属于国家财产的街道的车主进行不见伤的殴打,怎么能快速的封路呢?如果这样的比赛在我国举行,提前三天就给你把街道封了,给两边刷上新油漆,给小草也刷上新油漆,绝对会给赛员们一个良好的印象。也展现出我们政府一向的强势,当然是对内的。

虽然还没有开始比赛,但我已经可以说,国际汽联和中汽联的能力不在一个档次上,国际汽联的赛事,只会在车检上做文章,我的赛鞋的鞋底有一个洞都差点没有通过车检,在我们国家,拿皮鞋去车检都没有问题。我们国家对赛车的检查只认牌子,就是说,你报名用三菱参加比赛,只要你开过去的是一台三菱,而不是一台五菱之星,你就车检合格了,什么排量啊改装啊甚至型号啊都好商量,而国际汽联的检查太过严格,不够人性,不够灵活,自断财路。另外,我每到一地,当地的领导都会亲切的与我会见,希望我多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宣传,我说,好的,我一定会把当地的县政府大楼拍成照片贴出来的,以证明当地的富强,但不知道为何,他们都谦虚的拒绝了我这一个要求。而我在澳大利亚三天,居然没有能接见他们的领导,我觉得他们非常失礼,最失礼的是,我居然没找到他们的政府大楼,当地的政府机构也经常被我误认为是移动厕所。对于这样一个不注重政府形象的国家,怎么可能办好比赛呢?

澳大利亚的世界拉力锦标赛已经走上了末路,我代表中国,邀请世界拉力锦标赛的澳大利亚分站赛改由我国举办,我保证,绝对不会产生任何不和谐的现象,有车开,有肉吃,有钱拿,有幼女嫖。当然,如果你看中了我们国家,想定居我们国家,我觉得还是算了,我们国家的房子你们是买不起的。

附录二

贾庆林会见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

2009年12月07日 20:22:4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荣燕)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陶菲克[观察1分]。

贾庆林欢迎陶菲克访华。他说,中国和印尼是友好近邻[常识,无分],从古至今有着密切的往来[可能是我作律师的原因吧,这条也很可以辩论辩论,无分]。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印尼关系逐渐走向成熟,进入了快速健康稳定发展的新时期[空话,无分],中方愿进一步加强与印尼之间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推动两国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于两国人民,也为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这句放之四海而皆准,属于老生常谈,无分]。

贾庆林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句讲老生常谈竟然又重复了一遍,无分]。双方的交流与合作有力地增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中国政协愿与印尼人协保持密切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推动中印尼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发展[无分]。

陶菲克说,印尼和中国是友好国家,印尼重视发展对华友好合作关系,相信这种关系将为促进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发展作出贡献。印尼人协愿与中国全国政协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关系全面发展[全是客套,无分]。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杨崇汇,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副秘书长王胜洪,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等参加了会见。[就再给安慰观察分1分吧]

附录三

吴邦国会见印尼客人

2009年12月07日 20:34:2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荣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陶菲克。

吴邦国说,中印尼关系发展势头良好。两国政治互信不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成果丰硕,人文交流日益扩大,在东盟、联合国等地区和国际组织中密切合作。中方高度赞赏印尼政府和议会长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感谢印尼在台湾、涉藏、涉疆等问题上给予的支持。中国和印尼都是亚太地区重要国家,拥有广泛共同利益。中方始终高度重视发展与印尼的关系,愿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推动中印尼战略伙伴关系实现更大发展。

吴邦国积极评价中国全国人大与印尼人民协商会议、国会、地方理事会的良好合作关系。他说,虽然中国与印尼两国国情不同,政治体制也不一样,但都面临发展经济、保持稳定、改善民生的任务,都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中国全国人大愿与包括人民协商会议在内的印尼议会机构发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为两国关系发展充实内容、增添活力。

陶菲克说,印尼人民对中国人民怀有深厚感情,视中国为最亲密的朋友。我当选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主席后把中国作为首访国家,再次体现了印尼对发展同中国关系的重视。希望通过这次访问,进一步密切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与中国全国人大的关系,推动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他重申,印尼始终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中国教育的一个问题(读韩寒有感之一)

在美国一晃住了20多年,天天为了身边的小事奔波,不好意思地说句老实话:我们这帮人对中国的知识已经老化了,中国作为一个概念也渐渐地有所淡漠。最近朋友要我把我在美国写的中文文章贴到新浪博客去,因为很多身居海外的华人是新浪博客的忠实读者,况且连一点中国血统都没有的科比都建了自己的新浪博客。

搞好博客之后,自然忍不住地去看看其他博主的文章。一搜索,就把位居第一的韩寒给搜出来了。这是我第一次看韩寒的文章。粗粗一读,就为这个年轻人文章的力度所震撼。他“一个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居然还不知道自己以后的理想是什么,自己喜欢的是什么,那真是教育的失败”的言论,让我抚今追昔,而且有一种还没有登上历史舞台,就要被长江后浪给推下去了的感觉。

我个人的写作史,起源于弗吉尼亚大学美国学生办的《Cavalier Daily》。来美国之前,没有人(包括我自己)觉得我有任何的写作天赋。当年高考,我语文得七十多分,政治只有五十多分。上清华,完全依靠死硬的数理化底子。后来来美国当物理研究生,有一次和一帮美国学生喝酒,《Cavalier Daily》专栏版的编辑对我说:你的一些说法很值得写下来。刚来美国不久的我不加思索地笑话他:我连中文文章都不会写,如何能写英文文章,还不要说印出来给别人读。他竟然说:语言不要你管,你只要把你的想法写清楚,让我一个人能看懂就行。

从此我就开始了我的写作生涯,慢慢发展到每周一篇。后来,学校里的电台居然要我去做脱口秀主持人。有一次,一位听众打电话说:难道你们电台的人都死光了,怎么会轮到一个不会讲英语的人主持节目?当时我只好胡搅蛮缠地说:如果Pat Sajak都可以拿到一个脱口秀,任何人都应该可以当主持。(的确,这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有意思的是,自从给《Cavalier Daily》写专栏以后,我就爱上了写作。一直没有间断过,只不过所有的写作都以英文进行。后来转上了律师这一行,虽然处理专利类案子还是脱离不了工程与物理,但是主要的谋生技能,恐怕要算英文写作了。例如,今天上庭,我一个人打败对方两个律师,靠的就是语言。2006年,我厚着脸皮为美国版的《侨报》和其它一些报纸写中文专栏,居然发现我的中文也是完全可以写出来给人读的。今天想起这事,深深后怕。当年如果没有那个《Cavalier Daily》的专栏版编辑,我恐怕今天还觉得我这个人完全没有写作这条基因呢。

说服一个有能力的人没有能力,是一个教育系统的最大失败。从这点来说,我是一个受害者。

韩寒不然,他从初中就开始发表文章。当他以《杯中窥人》一文获得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后,竟然来了一个期末考试7门不及格。但是,想来韩寒能开车,一定有通过中学物理的天赋。看他的写作,逻辑性很强,数学也应该不是问题。不知7科之中,有没有物理和数学。至于政治,学校恐怕没冤枉他,他的确应该不及格。

当今,大家进入社会的第一步是从学校里迈出来的。所以,学校的职责,就是把学生引入他自己的王国。就这点来说,美国的学校比中国的学校略胜一筹(当然,美国大学对博士生和博士后的“教育”一定要除外)。

Sunday, December 13, 2009

节日买什么礼物最划算

(郑朴捷律师专栏--2009年12月13日)

在好年景里,我们过圣诞节都会买很多的礼物。但是,今年不一样,即便11月份失业率出乎经济学家预料地下降0.2%,全国失业率还在10%。在很多州,例如加州,失业率还远高于这个百分比。经济学家一般预料失业率的问题不会立刻得到解决。在这种年景过年、花钱,就应该考虑效益。

到了圣诞季节,大家听着圣诞音乐,就会不由自主地去商店买礼物。但是,买礼物的效益是不是很高呢?宾夕法尼亚商学院的Joel Waldfogel教授10月份出版的一本书《Scroogenomics: Why You Shouldn't Buy Presents for the Holidays(吝啬鬼经济学:为什么不该在节日期间买礼物)》对这个问题有精辟的见解,很值得我们借鉴。以百货公司Nordstrom为例,根据它向政府提交的报告,即便考虑到折扣,今年的毛利率还在35%。Neiman Marcus的毛利率也在这个水准。一般来说,20%的礼物纯粹是浪费。如果今年的节日购买总值达到预期的650亿元,那么每家会花大约600元。其中,大约120元是纯粹浪费,另外160多元是零售店的利润。只有50%出头是真正价值。

要想降低浪费,我们在送礼的时候,不妨送礼券。今年,食品店里销售各种商店的折扣礼券(也就是说,90元即可以买到100元的礼券),这样,即使算上礼券的10%浪费,也可以避免那20%的浪费。在送礼时,一个很怪的事情就是大家都觉得送现金不好。其实,即使可以找到10%的礼券折扣,送礼券也不能达到现金的效果,因为现金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而礼券则只能在某些商店。Waldfogel的论点是:我们请客的时候,不为客人点菜。那我们送礼的时候,为什么替受礼者选择商店呢?平常大家不用现金送礼,大都是因为送一个实际礼物,受礼的人会有一个惊喜。而拿到现金的人不会有这种惊喜。但是,经济不景气的确使现金礼物更加时髦。据西联汇款公司的民调,44%以上的消费者今年打算以现金作礼物,超过去年的41.9%。

其实,如果我们更仔细地想一想,就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更值当的送礼方式。例如,如果家里有小孩,那么家长可以向所有送礼的亲朋好友表明,他们希望所有的礼物都以现金或支票的方式,汇入孩子的529计划。529计划的名字来源于这个计划属于联邦法典税法的第529章(26 U.S.C. § 529),投资方式包括填一个很简单的表和写一张支票(希望得到这样礼物的家长可以将表格送给亲朋好友)。投资由州政府管理。换句话说,投资人不必费心,年底也不会收到一张1099表格。虽然529投资本金不能减免联邦所得税,但是很多州(例如加州)减免投资人的州税,而且盈利完全免税。另外,投资款在取出来作为受益人的教育开支以前,归投资人(也就是说送礼物的人)支配。换句话说,如果送礼物的人需要钱,可以将投资额取出来(政府要收10%的罚金)。觉得529计划太麻烦的家长,可以为孩子建立一个储蓄账户,然后将礼金全部存入即可。

总之,好年景里,我们有钱,浪费一点没什么。年景不好的时候,我们就要发挥聪明才智,让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放出最大的能量。

Sunday, December 6, 2009

对付警察,一定不要硬来

原载美国《侨报周末》2009年12月6日

新移民在美国会遇到很多新事物。有时会因为知识不足、时间不够,被迫通过冒险、犯错误来学习。但是,在如何对付警察这件事上,不能使用这种模式。在美国,每过几年,我们就会在报纸上看到警察枪杀华人的事。最近一次,是小两口打架,太太打电话找警察,先生听不懂英语,不肯放下手里的东西,因此被警察以威胁警察安全为由击毙。

这种事情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华人移民对中美两国体制的不同点缺乏了解。在中国,打电话叫警察,警察会先调解,看看两口子没事了,就会离开。在美国,警察的任务是维护治安,保护自己。至于一件事情谁对谁错,不是他们的首要职责。

仍然以两口子打架,太太打电话找警察为例。夫妇双方都在气头上,对于警察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带走一个。这样谁都不会受伤。至于谁对谁错,是检察官和法官的事情。如果丈夫不服,当场拒捕,警察就会立刻求自保。如果丈夫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警察会立刻要他放下,以防丈夫用其当武器,伤害他人。如果丈夫不放下,盲动的警察就可能开枪伤人。

有些华人,正直一生,英语能力不强,看到警察拔枪,立刻就会觉得被冒犯:你们警察不抓坏人,怎么能对我拔枪?这种情绪,很容易被警察认为拒捕。对付警察的正确方式,是立刻向他们表示,你会与他们合作,不会给他们找麻烦。如果英语不好,立刻要和他们说:“我英语不好。我会与你们合作。”(My English is bad. I will cooperate.)在美国的法律之下,任何人在法庭判决之前都无罪,所以被抓进去不是什么大事,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是,向警察承认犯罪,却会成为日后的证据。所以,与警察合作,不包括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或者满足他们搜查的要求等等。当然,出了事情,要尽快找律师。

人一旦被捕,就会进入法庭程序。例如,检察官会在第一次传讯(arraignment)时要求很高的保释金,或者干脆要求法官拒绝交保释放。最便宜的对策是请政府的律师(public defender,或公设辩护人)进行辩护。但是,公设辩护人手里的案子非常多,不可能在每一个案子上花太多的时间。同时,检察官的手里也有一大堆案子。对于他们来说,减轻自己工作的最好办法就是说服被告认一部分罪,换取检察官取消最重的指控。实际上,只有不到10%的案子进入庭审(trial)阶段。

无论找不找律师,在任何文件上签字之前,一定要小心加小心。我的一个清华校友,就是因为被逮捕之后稀里糊涂地签字认罪,最后走投无路,只好海归了事。

看过《西城故事(West Side Story)》的人都记得这样一个情景:纽约的两个帮派势不两立,但是警官一出场,大家立刻就像最好的朋友那样,搂肩搭背。这种情景的社会背景是,这群坏孩子自知没有实力到法庭上去讲理,就自己通过拳头、刀子来解决问题,最终导致悲剧。在美国寻求公正,一定要在了解美国的法律系统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这个法律系统。只有这样,华人在美国才会得到公正的待遇,并且在法律保护下过上安顺的生活。

(转载请用全文并注明出处。更多资料见郑朴捷律师事务所网站:http://www.pujielaw.com/cn/index.htm)

Sunday, November 29, 2009

移民政策的新动向

奥巴马上台以后,对劳工组织唯命是从,所有政策都为工会让路,因为他三年以后的竞选连任,需要工会的支持。对于其它组织,奥巴马的办法是口头上说支持,但是没什么真正行动。例如,最近奥巴马大谈为小企业争取活路。但是他的办法是鼓励大银行向小企业增加贷款。岂不知,小企业最需要的,不一定是更深一步地变成银行的奴隶。如果政府真想让小企业成为经济复苏的原动力,那就要对小企业减税。债务压力之下,小企业不可能做开创性的事情(因为开创性项目的风险都大于银行愿意承担的程度)。减税却可以直接鼓励小企业冒险。要知道,现在威震世界的Google,在1998年创业的时候是个小企业。

因政府屈服于工会而受害最深的群体中,有H-1B外籍劳工。H-1B持有人的工作,既不是农场劳动力,也不是城市清洁工。美国人往往很愿意干这些工作,只是没有资格。很多美国公司(例如像Google这样的高科技公司),需要大量的外国人来填充他们对人才的需求。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劳工的价格不是首要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劳工组织不顾美国公司找不到合格的美国人这个事实,觉得这些外籍劳工抢了美国人的饭碗,因此要求政府收紧政策。对于奥巴马政府来说,这些H-1B人士三年以后不会有投票权,所以这是个有利无害的顺水人情。受害的,自然就是那些H-1B持有者了。

凡是在美国呆过一段的人,都知道美国的工作,没有几个是终身的。目前的移民排期,对于本科毕业生来说超过7年,对于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来说超过4年,还要加上申请绿卡前的OPT和H-1B时间。在这么漫长的时间内,换工作的几率很大。以往,在H-1B持有者失业以后,只要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再找到新工作,移民局不会刁难转换雇主的(H-1B Transfer)申请。

今年伊始,移民局开始大量拒绝原始H-1B申请(移民局惯用的借口之一是所申请的工作不需要学士文凭)。Google提出的300个申请中,有90个被拒绝。这种高拒绝率的结果就是H-1B的名额上上下下,好几个月没有明显下降(移民局每收到一个H-1B申请,就会减去一个名额;每拒绝一个申请,就会加回去一个指标)。

在处理原始H-1B申请的高潮过去以后,移民局开始对付H-1B Transfer。有些Transfer的补件通知(RFE)要求前后两个公司同时提供支付工资的证明,加上H-1B持有人个人银行相对应的存款证明,这样移民局就可以考察这个H-1B持有人两个工作之间有没有空隙。严格地从移民法讲,H-1B持有者一旦没有工作,H-1B签证就自动失效。有律师披露,移民局发现任何空隙,就会拒绝Transfer的申请。虽然这种做法尚不普遍,但是这种动向不能不引起H-1B持有者的注意。目前美国的失业率相当高,一旦H-1B被裁员,即便老板给两个星期缓冲,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新工作不是一件容易事。

与此同时,以往H-1B持有人出国,回美国签证基本上都会得到批准。从今年开始,国外领事处开始审查H-1B申请,因此出去了回不来的情况时有发生。身份还没有搞定的人,要随时注意政府的移民政策的动向。

Sunday, November 22, 2009

面对不断提高的失业率,华人企业要作长远打算

10月份,又有近56万人加入失业大军。高出预计。根据劳工部的数据,失业人数已经接近1600百万,使全国失业率,超过10%,达到10.2%。创下26年新高。白宫除了宣称其经济刺激方案已经产生了100万工作机会外,宣布将失业救济金延长14周;对于加州这样的失业重灾区,延长20周。

美国的大企业,依仗经济学家的形势分析,和以往面对经济危机的经验,所以在去年,一听到风声不对,早已开始大举裁员。到了今年,大企业的业绩都相对良好。对华人小企业来说,情形就不一样了。很多小企业主,认为自己的企业可以以原型度过难关,一直顶着逆流,坚持不裁员。销售缓慢,加上贷款困难,使得雇员对于小企业越来越贵。削减开支的压力,越来越大。

对于小企业来说,雇员和老板的关系比大公司要近得多。裁员对于很多老板来说,有点像把家庭成员赶出家门,不到万不得已,很多老板不想使出这招。但是,目前的经济现实不容否认。政府大幅度借款赤字开支将市场上的现金扫荡殆尽,同时出于政治考虑,宣布与富人为敌,对于盈利课以重税,加上廉价外国货造成的持续压力,已经使小企业主四面楚歌。向前,投资冒险实属唐吉坷德;向后,不裁员如何提高效率?

小企业主面临的问题,是在这种恶劣的经济现实面前,如何自保,并且顶住这股强大的裁员压力。当然,如果目前的员工人数太多,无法长期维持,那么雇主就应该立刻制定一个切实的计划,将工作按重要性重新排序,然后决定什么可以裁掉,进而算出来需要多少员工。制定裁员计划的时候要现实,以持久作战为基准,切忌今天裁三个,下周裁两个,因为这样会导致现有的员工人心惶惶,不能专心工作。裁员以后,老板要把计划公之于众,让大家都了解现状,齐心合力共渡难关。

精兵简政最需要的是对现有员工的工作效率有一个有效的测量办法,否则裁员以后,老板可能就会立刻发现原来有人干的事情现在没人干了。裁员一定要导致提高效率,才能增加竞争力。如果该做的事情没有人做,那么就可能失去客户。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生意很可能就会每况愈下,一发而不可收拾。

增加效率的一个很重要的步骤就是让一个人可以干多人的事情。也就是说,公司要有意识地增加职工教育。一个人不来上班,他的工作可以立刻分给几个人,使得公司的作业不受影响。在公司改型的时候,老板们一定要特别注意那些显示出领导才能的员工,并对他们进行破格提拔。

当然开源节流的方法很多,利用先进的技术,特别是电脑技术,来节省人力,通常是事半功倍的;允许职工在午休时间上网八卦,同时严禁在工作时间登陆与公司业务不直接有关的网站。总之,企业目前面临的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只有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创造力,才有机会最后得以生存,因此胜出。

Sunday, November 15, 2009

华人开公司 品牌很重要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11月15日

很多华人在美国靠自己的双手白手起家,自己开公司。这在华人社区,已经成了气候。华人公司鳞次栉比。但是,华人企业家往往没有受过正统的企业管理教育,常常因为搞不清楚有关企业的一些基本概念而吃亏。在基本概念之中,最缺乏的恐怕要算知识产权这个概念。

大家都明白卖东西赚钱这个道理。这里说的东西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服务。例如,餐馆的性质是商品服务兼而有之。但是对于品牌的价值,就不太了解。品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个生意想要做大一定要把品牌立起来。当一个公司建立起了信誉以后,客户就会对这个公司的产品产生信任。这种信任的力量是相当强大的。

例如,丰田(Toyota)汽车在美国通过长时间的销售,慢慢地把自己的形象从便宜车变成了质量可靠的大众型车。这种信誉导致很多人不考察其他品牌,特别是美国品牌。这对丰田来说是一个极其可贵的品牌价值。看看华人社区的停车场,除了如奔驰(Mercedes-Benz)和宝马(BMW)这类欧洲高档车外,几乎成了丰田车展。

但是,除了长时间高质量的服务以外,品牌还依靠一个详细的保护计划。

以汽车行业来说,它受到很多法律的影响。 例如,各州都有不同形式的相关法律,要求厂商允许顾客将有一定问题的车全价退回。

另外,汽车很可能出问题,如果有伤亡就很可能会有人起诉汽车公司(且不说汽车公司是不是真的有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汽车公司一定要有计划如何保护自己。这里包括适当的保险,适当的应对各种诉讼的律师、法庭费用和赔偿费用。有的时候,打官司会对产品的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花钱消灾对公司可能最合算。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有人无理起诉公司,那么公司就可能会以奉陪到底的对策应诉。总之,对于各类麻烦,公司不能躲,要正面应对。

保护公司品牌还包括遵纪守法。

例如,各州都有所谓劳工保险(Worker’s Comp)法律。有些华人公司在这方面注意不够。我们就遇到过运输公司,不为自己的卡车司机买劳工保险的事情。事故之后,公司老板的借口竟是他的司机提出不买劳工保险,以换取一小时两块钱的工资。例子里的公司,在事发之后,自然是关门大吉。劳工保险法的本意其实是保护公司。也就是说通过劳工保险,公司不会被工伤案件拖下水。

心存侥幸的企业家没有考虑到两个方面:

(1)保护品牌的工作要一开始就做。否则,一旦出事,公司就立刻面临破产,而使得多少心血付之东流。对于很多移民来说,开公司时的岁数都不小。重新打鼓另开张意味着另外10年的苦斗,这对很多人来说不是一个很现实的选择。

(2)公司的业务越大,出事的几率也就相应越大。如果公司没有保护品牌的计划,一忙起来,企业家往往就陷入繁杂的琐事之中,而不会有精力来建立一个有效的品牌保护措施。

当然,保护品牌有代价,将这个代价打入成本就会降低一些商品的价格竞争力。但是,从全盘考虑,省这个钱的后果是因小失大。

Sunday, November 8, 2009

品牌的价值到底有多少

打造品牌是一个既花钱,又费力的事情。那么,公司有必要做这个事情吗?凭着产品的性能、质量、外观、市场来直接做生意难道不是更直接,更省力吗?

有这种想法的人一般对于品牌的价值缺乏了解。目前,中国产品充斥美国市场,但是依靠自己品牌的很少。很多销售靠的是美国的零售品牌,如Wal-mart、Costco等等。美国的这些零售店依靠的是自己的信誉,介绍产品的时候不夸张,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考核。一旦客户不满意,他们不问原因,允许退货。

很多人见到中国货进口的时候只有一、两元,在零售店出售的时候,就标价六、七元,十几元,甚至更高,就大为不快。他们认为美国人对中国厂商(或者是美国消费者)进行了无理的剥削。其实不然,美国的这些公司,花了大力量、经过了很长的时间,来打造品牌,品牌打出来了以后,他们才可以要到这种价位。相对来讲,那些中国制造商,在美国没有这种品牌。如果他们不依靠美国零售品牌,根本要不到这种价位。

即使是通过零售商销售,厂商有没有打出来的品牌对于产品的定价也有极大的影响。例如,在照相机店,Nikon、Canon可以要上价,其它品牌基本上都很便宜。那些照相机真的是那么不值钱吗?我很多年以前为日本的Fujifilm公司打过工,了解他们照相机的质量,其实一点也不比别人的差,但是到了店里,要价一高,就卖不动了。

说到日本产品,一定要提一下日本的汽车品牌。当年日本来美国的时候,美国人对日本车的印象是可移动的马口铁盒子。以Toyota为例,战后1957年,Toyota来美国站住脚,靠的就是用简单和低质量换来的低价位。站住脚之后,Toyota就开始逐渐地提高汽车的等级,终于因为1970年代底特律不注意产品质量,加上石油危机,让Toyota赚了个便宜,来了个后来居上。

对一个品牌进行估价(在公司买卖的时候,这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里面有很多因素。例如,品牌的价值和与其竞争的产品的品牌价值有关。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会大大增加。(当年百事可乐想把配方卖给可口可乐,可口可乐拒而不买,将百事可乐逼上梁山,自己销售,结果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可以和可口可乐分庭抗礼。)除此之外,品牌的估价,和公司的资本运作(如加权资本代价,或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税后公司利润额的增加速度(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税率越高,这个国家的所有品牌的价值都会降低)、目前的总销售额等因素有关。

归结一点,品牌的力量就是让一个品牌不再单纯地使用本文开始提到的几点来和竞争对手一比高下。在华人社区了,我们见到很多人,代理国内厂家的产品,生意规模在几千万,就上不去了。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厂商没有自己的品牌,国外的代理也没有自己的品牌,完全依靠美国零售商的品牌力量。国内厂商觉得被美国这边剥削了,美国的代理觉得他是三明治里面的肉,两面受压。所以当国产产品在美国有了基本的销量以后,建立自己的品牌就成了他们的当务之急。

Sunday, November 1, 2009

移民要展现政治潜力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11月8日






















(美国惠普公司前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卡莉·菲奥里纳4日宣布,她将于2010年作为共和党人参加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参议员的竞选,挑战民主党人博克瑟。4日的演说中,她表示,如果她当选联邦参议员,将竭力解决就业、非法移民等议题。 美联社)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是因为目前经济困难,很多人误以为移民抢了他们的饭碗。因此反移民的声浪一直很高,华盛顿的反移民组织很有市场(移民法属联邦法范畴,各州不得自行订立移民政策)。移民真的那么没有政治力量吗?

最近“移民政策中心”发表了他们对各州的移民统计。以加州为例,27.4%的人出生在国外。这个人数等于乔治亚州的人口总数。在这些人之中,43.6%的人(四百四十万人)是美国公民。如果加上移民的子女,这个群体达到登记投票人数的24%(一千三百万人)。在加州,36.2%的人属于拉丁裔;12.3%属于亚裔;加起来达到48.5%,即半数的人口。在2008年的选举中,拉丁裔投票人数占总投票人数的21.4%(三百万人),亚裔占9.7%(一百三十万人)。考虑到奥巴马以三百三十万票赢得加州,拉丁裔和亚裔是可以影响选举结果的。

另外,移民对美国经济的贡献超过美国出生的人口。例如,移民家庭平均缴纳社会安全基金数额是$2,679,而美国出生的人平均只缴纳$2,140。在洛杉矶县,移民人口占总人口的36%,而购买力却占40%。根据2002年的数据,加州三十七万个亚裔拥有的公司雇用七十五万员工,总营业额达一千三百亿元。拉丁裔和亚裔拥有的公司总数超过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在洛杉矶县,54.2%的美国出生的人拥有自己的房产。来美国十年以内的移民有14.8%拥有自己的房产,来美国三十年以上的人63.4%拥有自己的房产。加州的移民缴联邦税三百多亿元,州税五十二亿元,销售税四十六亿元。

对于非法移民,这项报告也提供了相当说明问题的数据。在加州的工作人口中,非法移民占9.9%(一百九十万人)。如果这些非法移民被驱逐,经济损失超过七百亿元。即使考虑到适应期,加州也会损失七十多万个工作。

上面这些数据充分显示移民(甚至非法移民)已经成了加州,乃至美国经济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相比美国出生的人口,移民在没有依靠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了相当成功的业绩。美国的政治,一靠捐款,二靠人数。在一些受争议的问题上,仅仅亚裔这9.7%的票数,就可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一般的移民,通常集中精力在自己的小生意上(三十七万个亚裔生意平均营业额仅三十余万元)。对于政治他们广泛地不太关心。

美国是一个民主、法制国家。因为立法机构都是民选出来的,所以州及联邦的议员很注意自己选民的意愿。如果移民不采取主动,让议员听到自己的声音,议员们很可能就会依照别人的意愿投票,造成对移民不利的法律。这一点,从联邦移民法改革这件事情上,就能很清楚地看出来。目前反移民的议员,在国会很得势。实事求是的议员,却要仰人鼻息。

亚裔参政的大方向还是好的。骆家辉、朱棣文分别出任商业和能源部长,赵美心成为第一位联邦亚裔女众议员,都是可喜的业绩。除了有志青年(或相朱棣文这样的中年),应该投身政治外,广大移民也应该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样才可以不折不扣地在美国当家作主。

Sunday, October 25, 2009

移民申请破产要慎重

搞清破产是否有利 避免不必要损失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10月25日

无论个人还是公司,华人手里都会存有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眼下的金融危机给很多人造成了困难,很多人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面对入不敷出的局面,我还能支持多久?我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以终止那些没完没了的讨债电话?

在讨论破产保护以前,一定要讲讲破产。

破产是一个联邦法庭程序。在这个程序之后,个人或公司就可以清除其偿付债务的义务,或者将此义务缩小到合理的程度。对于个人来说破产有两种:清除债务(即美国破产法第7章,以下简称Chapter 7)或重新安排债务(即美国破产法第13章,以下简称Chapter 13)。

当个人提出Chapter 7申请后,法庭会指定一个律师作受托人(trustee)。该trustee会将法定的被免除(exempt)的资产(即留给破产者的资产,包括生活、工作必需品)分出来,然后变卖所有其他财产,来偿付债权人。

提出Chapter 13破产的个人一定要向破产法庭提出一个偿付债务的方案。破产者可能需要分期偿还某些债务的全额,其它债务可能得以减免。在完成偿付计划以前,Chapter 13破产者的支出,受trustee控制,没有花钱的自由。简单地说,破产法要求债权人在借贷时留意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当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时候,法庭会减免债务,给债务人一个新的开始。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他符合破产条件是不是就要提出申请呢?答案是:不一定。

在有些情况下,例如房子被银行没收,破产势在必行。但是在其它一些情况下,提出破产并不一定真的有利。

例如,很多人以为提出破产可以延缓银行没收房子的进程。但当房主交不出房费时,特别是房主能够说服银行他的困境是暂时的,很多银行会同意修改贷款协议,让房主度过难关。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提出破产申请可能会错过一个机会。

另外,如果一个人不愿失去某些财产(如收藏)那就尽量不要提出破产。

再有,破产以前一定要搞清楚哪一笔债务会被清除,哪一笔不会被清除(如学生贷款)。

提出破产申请后,债主不得继续讨债。但是申请人也不得出售任何财产。这样,trustee才能在清理后,合理地支付所有的债权人。

举个例子,在提出申请前夕,债务人变卖财产偿还了某个债主的债。因为这样可能导致对其他债主不公。trustee一般不会听之任之。(因为 trustee的收入与他能找回的钱数有关,所以trustee会尽力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是,申请人在提出破产之前,变卖不属于exempt的财产,然后用所得款项购买属于exempt的财产,trustee一般无法追回这个款项。

破产是一个行政手续,操作起来有点像移民法。提出 Chapter 7破产的申请人一般见不到法官。但是这一点不意味着简单。在提出破产以前,每个人都要搞清楚:破产是否真的有利,如何准备破产,如何提交申请等。如果仔细考虑后还不能决定,那就最好找个专职破产律师咨询一下。

Sunday, October 18, 2009

美国经济 短期见好 长期不定

从2007年开始的美国经济不景气,是我来美国近25年来最严重的一次。今年上半年,联邦破产法庭收到的申请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36%;其中公司破产增加64%,个人增加35%。危机之下,受到冲击的个人和商家都面临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经济什么时候会回转。有些个人或公司,现在已经满足破产的要求。他们面对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立刻向法院请求破产保护,还是再挺一段。

中国人讲温故而知新,所以我们首先应该看看近百年的历史。很多人说,美国1930年代初的经济危机,结束于罗斯福总统1933年上台后实行的大政府政策。这种说法与经济数据不符。真正解决问题的是二战。二战以后,技术突飞猛进,出口及中产阶级需求均大幅提高,刺激了美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大公司的做事的办法,和政府部门差不了多少。公司的CEO只不过是一个高级经理。很多重要问题的决定权在政府部门手中。到了1960年代中期,经济开始饱和;一直到1980年代初,美国股市一直没有突破。

1981年Reagan总统上台,一方面支持美联储收紧银根压低通货膨胀(说到底,通货膨胀就是政府掠夺人民手里的钱),一方面还政于民,为私人企业松绑、减税。这种硬着陆的方式,造成的局面相当惨烈,但是非常有效。通货膨胀迅速得到控制,然后企业开始扩大生产。从1983年开始,股票开始飙升。加上后来1990年代的电脑科技革命,股票直线上升到2000年,道琼斯指数从不到一千点涨到了一万多点。

目前,美国没有二战后的局势。世界各国,不光不处于遍地凋零,崇尚美国货的状态。反过来,发展中国家的廉价产品给美国产品出口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其次,美国政府目前的政策是把老百姓手中的权力再夺回来。奥巴马所提出的政府全盘操控健保的议案是否能通过,现在还不得而知(医疗占美国总产值的17%左右)。但是政府对富人大幅加税,已经是现实。(高税率除了把企业家手里的投资资金收走以外,还对那些拿自己的钱冒险的“富人”说:亏了是个人的,赚了是国家的。所以高税率会抑制经济,对政府收入也有杀鸡取卵的效果。)

但是,话说回来,Reagan革命已经近三十年了,这些年来自由市场已经根本地改变了美国的企业。今天数一数二的大企业,明天就去破产法庭寻求保护早已屡见不鲜。企业的老总们也已经从1970年代的准官僚,变成了今天的企业家。一有失手,从雇员到股东,都会蒙受巨大损失。这种情形,不是一年两年可以改回去的。而且,民意调查显示,美国的老百姓至今仍然不信任政府。所以奥巴马的大政府,到底能从老百姓手里收走多少权力,现在还言之过早。

总之,虽然经济在短期内会有一定上升,但是不会根本走出阴影。2010年的劳工市场,应该不会大幅转暖。至于什么时候美国可以彻底走出这个阴影,很大程度要看明年的中期选举结果。如果美国老百姓能够认清这一点,选拥护自由市场的人进入国会,商界或许会松一口气,开始冒险、投资,使美国的经济从阴影中走出来。

Sunday, October 11, 2009

杰出人才移民美国之途径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10月11日

去年以来,美国的失业率居高不下,各方均预计今明两年,不会降低。在这段时间之后,联邦政府空前庞大的赤字开支造成高税率,以及通货膨胀的压力是否会继续将失业率维持在一个高水准,目前还很难说。无论如何,在失业率降低之前,大量刚刚毕业的留学生要解决如何留在美国这个棘手的问题。

没有工作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有几种办法,除了通过亲戚(亲属移民)和用自己的金钱(投资移民)外,就要靠才能。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EB-1(杰出人才)和NIW(国家利益豁免)。

EB-1没有排期,但是要求比较高,NIW属于EB-2,要求低一些,但是申请人要等待排期(10月EB-2排期的优先日期是2005年3月)。在等待排期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用其它的方式保持合法身份。一个常用的手法就是找个博士后研究项目。

简单地说,杰出人才的要求是:申请人的“专业能力达到一定水准,并成为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 也就是说,要能符合杰出人才的移民资格,申请人必须享有国家或国际级声誉与成就。具体操作起来,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国际大奖(如诺贝尔奖,或者奥斯卡金像奖),那就要满足3项要求——例如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认可的奖状,专业协会的会员,因在本领域的成就被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报道过,或在其领域内,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审,评判过所属专业领域或其他相关领域内他人的工作。

这些要求听起来不难满足,但在多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移民局已经形成了一套审理标准。这套审理标准因不同的专业有所不同,所以非常复杂。对于某个申请人来说,是否符合某项标准,如何说服移民局审理官员,最好向专业律师咨询。

坊间流行着一些“土标准”,如发表文章数量,被他人文章引用的次数,申请人审查他人文章次数等等。自然,这些数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申请人的工作业绩,但是贡献的质量更加重要。EB-1申请的要点是向审查移民官表明贡献符合移民局的标准。例如,一个博士后能否说服移民局他是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人而异。对于一个助理教授,或副教授,这个答案也不是固定的。

NIW的本意是: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需要该外国人所具有的技能,因此移民局可以不必经过劳工证(PERM)手续,批准该外国人的绿卡申请。换句话说,NIW要求移民局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考虑,不必顾忌这个外国人会不会抢美国人的饭碗。因此,NIW可以自我申请,而不像H-1B、PERM那样,一定要由雇主提出。

目前移民局审理 NIW案件,很大程度上依靠一个1998年的叫做“纽约州交通部”的先例。该案件首先要求移民局通过七个因素考虑所谓“实质上的固有的价值”;其次,申请人必须证明他的贡献影响到全美国;第三,申请人对他的贡献价值的证明,要反过来作,也就是说,申请人要证明如果移民局不批准他的申请,美国的利益会受到危害。这最后一点最难证明。

有些读者或许会感到困惑。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EB-1和NIW案件的复杂程度。在提出这类申请的时候,最好由律师协助。

Sunday, October 4, 2009

首次购房可减税 律师提醒:买房新手要小心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9月27日

对于华裔移民来说,买房是他们美国历程中很重要的一步。加上华人皆有的置业之心,很多人觉得不买房美国梦就没有实现。

为了刺激购买住房,联邦政府目前正在为首次购买住房的纳税者提供8000美元的减税。这个计划今年11月底结束。因为目前房市有上扬的趋势,所以很多人急切地想在截止期前买房,以享受8000美元的减税。但是,对于买房新手来说,心急往往是他们买房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因为从卖主到经纪,都比他们经验多。当新手看到了自己中意的房子,憧憬着住在属于自己的小窝里的时候,很多人就忘记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引发很多问题。

首先,因为11月30日迫近,想得到8000美元减税的人明白这个日子指的是closing date。也就是title(即所有权)转换的日子(对于所谓deed purchases和installment sale purchases法律提供了一定的例外)。

其次,首次购买的定义是买方在3年内没有拥有过住房。法律在这方面考核夫妻双方。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3年内拥有过住房,那这对夫妻就不满足条件。但是如果房子是非夫妻共同购买的(如父亲和儿子共同购买的房子),或者所购买的房子仅用于度假或出租,购房者可能仍然可以享受减税。当然,一家只能享受一次减税(因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购房者已经不满足首次购买住房这项要求了)。

所谓的8000美元减税,指的是房价的10%或者8000美元中较小的那个数。这一点问题不大,因为目前美国已经不存在多少8万美元以下的房子了。问题是减税对于购房者收入还有要求。对于个人收入低于7.5万美元、夫妻共同收入低于15万美元的购房者,可以享受8000美元的减税。如果收入高于这个线,那么这个减税值就会降低。如果收入高于9.5万美元(个人)或 17万美元(夫妻),减税值就会降到零。

首次购房者所犯的最常见的错误是在购房时不仔细阅读合约,不慎重考虑里面的条款,草率签字。

例如,购房者第一次看到某个房子,很喜欢,然后趁着高兴就立刻签约。签约以后,再去看房子,发现有问题,或者不那么喜欢了,想反悔。再找经纪人的时候,发现首款已经拿不回来了,而且有时根据合约,经纪人的费用也一定要交。

举一个实际例子:某购房者看中一套银行收回的房子,但是他觉得太贵了,所以出价比银行的标价低25%。过了两天,经纪人打电话来说已经另有人竞标了,出的价格和银行提出的价格几乎一样。该购房者立刻以银行出价竞标。买到了房子以后,才发现只有他一个人出过offer(要约)。因为这位购房者很喜欢这个房子,所以中了圈套。这还没完,等房地产税单到了以后,他发现房价比买价高出了20%。打电话去Assessor's Office一问,对方说银行房子都是低价买进的,所以税比买入价高。

购房者不慎重考虑合同的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卖方写的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卖方的利益。即使对那些所谓“as is”(即以现状出售)的银行回收房,购房者一定要坚持加一条:允许买方雇的专业人员检查房子。如果买方对检查报告不满意的话,买方可以在不受任何惩罚的情况下退出合同。这样,如果买方觉得修理费太高,就可以决定不买这个房子。对于一般标准的房屋买卖合同,退出来可能意味着损失首款,而且可能还要付中介费。如果买方没有一个有效的理由,还可能根本退不出来,而一定要买这个房子。

对于多数人来说,房子是他们最大的财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首次购房者一定要小心。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找律师商量。

华人家长体罚孩子须小心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9月20日

在美国,我们时常可以听到父母打小孩,导致政府干预,父母被起诉,孩子被政府没收这类的故事。所以我们经常听说,在美国不能打孩子。但是在美国,如果小孩非常不听话,难道家长只能听之任之?

其实,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政府。以加州为例,《福利与政府机构法》里面说,青少年法庭要过问受到“严重身体伤害”的青少年。但是,“严重身体伤害”不包括“合理地、适宜于儿童年龄地打屁股,只要没有严重身体伤害的证据。”《刑法》里面将 “非法体罚或伤害” 定义成:“任何残酷的或者非人道的体罚,或者造成创伤条件下的伤害。” 目前在美国所有50个州包括华盛顿特区,法律均允许体罚。

2007年,有加州议员提议,以法律的形式,取缔任何形式的对3岁以下儿童的体罚。当时,有人逼问该议员如何惩罚儿童,该议员竟说父母小孩打屁股,只要不造成严重伤害,没人会知道,所以实际上父母不会受到惩罚。其立法的目的是让检方对那些恶性案件提起诉讼的时候,法律对检方更加有利。这种立法和说法引起了社会上普遍的反感和嘲讽。一个月后,该议员取消提议。虽然这个事件反映了社会对体罚的支持,但是防止恶性体罚的法律还是有越来越严的趋势。

孩子的教育,包括一个很重要的成分。那就是明确地告诉孩子,什么事情绝对不能做。如果孩子看都不看就跑着横穿马路,家长看到后立刻就要给孩子一个严重警告。一个最简单明快的办法就是立刻打孩子的屁股。虽然任何一个热爱孩子的家长都知道打孩子不是一个教育的好办法,但是因其简单明快,不用太多的思考,就可以把信息明确地传过去,所以打孩子一直是一个很普遍的教育手段。

教育教育,说到底,就是让孩子干他不愿意或不主动干的事情。如果出现问题不立刻解决,孩子很可能就会越走越远,搞得不可挽回。搞教育的人都明白,扭转孩子的坏习惯是一个细活。因为孩子不懂事,简单地通过讲道理,常常不能解决问题。但是,打孩子是另一个极端,虽然这种教育方法有明快的优点,但是丧失了让孩子通过思考而改变行为的宝贵训练机会。

民间有很多有一定道理的说法。例如,如果把孩子打青了,千万不要送学校。一定要请假在家里陪着孩子,等淤青完全消失后再把孩子送到学校去。因为老师看到淤青,有报告的义务。一旦接到报告,政府的社会福利部门就一定要管,否则日后出了问题(如孩子被打死)他们就要负责任。

当过父母的人,都被孩子气过。无论父母的性格多么非暴力,都起过把孩子揍一顿的念头。这里的关键是绝对不要因为出气打孩子。打孩子,一定要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而且一定是为了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不会出手太狠把孩子打伤,害得父母不能上班,在家瞪着眼睛等待淤青消失,或者导致老师报告,政府干预。

投资移民,重在投资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9月6日

因近期美国工作机会紧张及绿卡排期时间加长,工作类移民比往年陡然困难许多。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投资移民“机会”也就涌现出来。但这些“机会”往往隐藏着陷阱,欲投资移民美国的人士,还是应把眼光多放在投资的实际操作中。

目前许多投资移民项目所开出的条件看起来都差不多,一般都保证50万美元的投资在5年后完璧归赵,有的甚至还担保利息。至于这些项目的本质,本版6月7 日曾有专文评述。实际上,其中许多看似“机会”的投资移民项目是在通过诈骗美国政府的手段取得绿卡。投资者在出钱的时候,对风险常常没有一个明确的了解。这类“机会”的一个特征就是无需投资者参与,而且第一步申请临时绿卡时一般不会遇到问题,等到日后将绿卡转正时才会遇到问题。

投资移民是美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者来美国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的绿卡名额。除非投资者想诈骗政府,否则,投资移民申请人一定要把眼光放在投资上。

其实无论在美国还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投资都有共通的一面:第一要有好项目,第二要有好的商业计划,第三要有称职的人来管理。这三项,缺一不可。

在选择项目的时候,投资移民一定要保证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而且至少雇10个人(在某些高失业率地区,这个额度是50万美元。但是这样的投资风险一般都相当高。除非是在美国投资的老手,我们不建议投资者问津这类项目)。很多人搞不清楚这100万美元是怎么算出来的。移民法中所说的投资额,说的是股本(Equity)。见过资产负债表的人都知道这个关系:Asset(资产)= Loan(贷款)+ Equity。

举个例子,当投资者购买一个旅馆(Asset)时,以旅馆作抵押,银行是会贷款给投资者的。这个贷款额,就是Loan,或Senior Loan。因为这部分Loan属于贷款风险,不属于投资风险,移民局不会把这部分算在投资之内。目前,因为美国银根紧缩,企业被迫借很多所谓的Mezzanine Loan(即中级贷款)。 Mezzanine Loan是否可以算作投资,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每一笔投资,移民律师都要衡量这个投资所承担的风险程度来决定能否算作投资。

目前很多美国公司濒临破产,为了能够保持收支平衡,这些公司不得不把赚钱的子公司或机构低价卖出去以换取现金。也就是说,现在是有实力的中国公司来美国买公司的好时机。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买方不能消化这些公司,等美国经济回转以后,银根不那么紧了,不愁卖不出个好价钱。如果项目比较大,可以多找几个投资者。除了每个投资100万美元的人都可以拿到绿卡以外,这样做还可以分散风险。

购买濒临破产的公司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投资者只要维持现有雇员即可,不必满足“雇员人数增长至少10名,百分比增长至少40%”这两个要求。

无论来美国投资是否有移民的目的,一定要找一个律师。因为投资移民的成败,主要看投资,所以最主要的是要找一个可靠的商业律师。当然,最好能找一个同时受理商业及移民案件的律师。这样,同一个律师处理商务及移民事务,不会出现协调方面的问题,工作比较有效率,出错的几率也会低一些。

U签证并非拿绿卡捷径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8月30日

自从国会在2000年通过U签证(美国犯罪受害者签证)法案以后,行政当局一直没有采取相应行动。截至2008年10月,移民局收到12151个U签证申请,50个获得批准,9个申请被移民局拒绝或被申请人撤销。剩下12092个申请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今年,移民局已经批准了3289个申请,外加 2401个家属申请。

2000年通过的《保护人口贩卖及暴力受害人》法律要求移民局审批T签证和U签证。

T签证发给因人口买卖来美国的受害者,U签证颁发给某些犯罪的受害者。

2009年以前,除了处理U签证缓慢以外,移民局一直没有制定U签证转绿卡的方式。因为U签证本身是临时性的,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U签证如何转成绿卡的步骤,U签证的意义并不大。

U签证要求申请人满足下列4个条件:

(1)作为某些刑事罪行的受害者,申请人受到了严重伤害;

(2)申请人了解犯罪行为的信息;

(3)申请人已经或者愿意协助政府机关对该刑事罪行进行调查或起诉;

(4)该刑事罪行发生在美国。U签证有效期是4年,延期必须要有特殊状况。

根据移民局的新法规,持有U签证3年以上,没有不合理地拒绝与联邦、州及地方调查与检察机关合作的持有人可以将身份转换成绿卡。

U签证的政策意义非常明确。如果受害人没有身份,害怕移民局递解,那么他就不会协助政府调查及起诉罪犯。U签证会鼓励受害者与政府合作。

U签证包括的犯罪行为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暴力和性侵犯。

目前U签证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在移民局审查签证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没有工作许可。

有这样一个实例:一名受害者在美国被其男友性虐待。她的男友威胁要杀了她。报警之后,她的男友被判犯有攻击人身罪。该受害者随即向移民局申请U签证。但是因为没有工作许可,她和她的三个孩子的生计立刻就成问题。

严格地从法律角度来说,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些其它途径获得工卡。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各地的警方和检察院往往没有U签证这个概念。法律要求U签证申请人递交I-918表格的增补材料B,也就是要求政府机关出具文件,证明该申请人愿意协助刑事调查。根据法律,签署增补材料B的人至少要在该政府机关执行管理职能,或者是各级法院的法官。问题是,这些执行管理职能的人通常不熟悉申请人的案子,而且非常忙。有些人很愿意帮性骚扰受害人,而不愿意帮家庭暴力的受害人。

律师建议:

(1)对于大多数移民来说,U签证不是一个拿到绿卡的捷径;

(2)因为目前U签证的法规还很不完善,所以资深移民律师都会对这类案件感到棘手。千万不要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向移民局提出这类申请。

律师:华裔学生要发声争权利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8月23日

随着多位华裔走上政坛,目前华人在美国的政治力量空前强大。有华裔律师指,华人应该充分运用政治力量,抓紧机会,解决华人在美国多年来受欺负、受歧视的严酷现实。

8月底是大批华裔孩子离家上大学的日子。在高高兴兴送孩子出去独立生活的背后,所有的家长都有一个心知肚明的苦衷:他们的孩子受到了校方公然的歧视,而且歧视的唯一理由就是他们的种族。 这种歧视亚裔的传统由来已久,不是什么新闻,受到歧视的亚裔不能有效地应对是主要原因,年复一年地被歧视已经成为常态。

加州议会上月通过法案,就联邦《排华法》向华裔道歉。州长阿诺施瓦辛格随即签署了这个法案。这反映了华裔的政治实力和中国的经济实力。此外,随着赵美心当选联邦众议员,骆家辉、朱棣文分别出任商业和能源部长,华人的政治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地提高。此时此刻,华人应该充分运用政治力量,面对美国教育界歧视华裔的现状不能再逆来顺受了。

在2005年6月发表的《社会科学季刊》里,普林斯顿大学的调查报告指出:如果大学录取过程中完全不考虑种族因素,黑人和西裔学生比例会大量减少;白人比例会基本不变;亚裔的录取率会大大提高。准确地说,黑人的录取率会从33.7%降到 12.2%;西裔的录取率从26.8%降低到12.9%;白人的录取率提升 0.5%;亚裔的录取率却会从现在的18%上升到23%。简单地说,如果撇开美国大学录取时使用的那种复杂繁琐的算分办法这层迷障,美国所有大学共同实行的政策很简单:即通过牺牲亚裔录取率来贯彻他们扶助其他少数民族的歧视性政策。

联邦最高法院允许大学通过暂时性的优待条件扶助以往受歧视的少数民族。现行的方法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学通过歧视一个以前受到歧视的种族来扶助其他受到歧视的种族。而歧视者,也就是说白人则不受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华裔学生联合起来,依据联邦反对歧视法律,起诉大学,要求停止以任何形式歧视亚裔。目前华裔面对的最大障碍,是美国大学系统财大气粗,没有一个华裔组织有能力与其正面作战。不像NAACP(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那样,可以通过代理Linda Brown和其他12个原告以群体诉讼(Class Action)的形式胜诉堪萨斯州托皮卡市教育委员会,从而中止了实行多年的种族隔离政策。

加州政府向华人道歉,至少说明政府已经有勇气承认华裔是被歧视族裔。高校通过牺牲亚裔升学率提高非裔、西班牙裔学生入学率,无论从什么角度说,都是非法歧视亚裔。问题是如果华人不组织起来,由类似NAACP这类的组织代理,华裔就无法拍案而起,通过法庭斗争摆脱任人宰割的境地。

移民立法改革将越来越严?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8月9日

在美国,律师的日常工作是依照法律,最大限度地维护客人的利益。但是,如果法律不合理,律师就可能爱莫能助。对于移民法这样政治性非常强的行政法,用最高法院的话说,移民政策是行政当局行使美国主权,司法无权干涉。

由此可以看出,参与政治越积极的利益团体,将对移民法的影响越大。

移民法的来源有三个,第一是国会立法(即美国法典,或USC);第二是行政当局在USC之下制定的细则(即联邦法规,或CFR)及在USC和CFR允许的范围内掌握的政策分寸,第三是法庭对USC和CFR的解释。

奥巴马政府上台半年来,已经在掌握法律法规分寸方面做出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下面紧接着国会即将进行法律改革立法(即修改USC)。奥巴马准备怎样改革移民法,还没有公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观察新政府6个月来执行现有法律法规的举措,可以看到不少新移民法的端倪。

首先,对于合法职业移民,奥巴马的政策是收紧。

例如,今年的H-1B审批异常严格,往年能够顺利批准的案子,移民局今年要求申请人补交大量的材料(RFE),而且公司越小材料量越大。渐渐地,雇主、移民律师、移民律师协会等各方都开始用Harassment(骚扰)这个词来描述移民局的做法。自然,大公司也未能幸免。

互联网搜索引擎老大Google今年提出了300个H-1B申请,30%被移民局拒绝。另外,对于已经持有H-1B的人,政府也通过调整排期的方式,停止发放职业类绿卡。

第二,对于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奥巴马的政策是收紧。以前政府派带枪的警员去抓非法移民,现在奥巴马派会计审查雇主,向雇佣非法移民的雇主罚款。同时,政府开始从重惩罚非法移民职介。

用美国商会的Angelo Amador的话说,“政府以往将非法移民魔鬼化。现在政策变了,政府将雇主魔鬼化。我们觉得这两种做法哪一种都不会有效。”

第三,对于非法移民本身,奥巴马的政策是放松。除了已经停止去公司搜捕非法移民外,奥巴马政府已经停止递解美国人的寡妇和鳏夫,不再限制那些因为律师协助不利的移民上诉案件,而且允许在美国受到虐待的人得到庇护。

尽管如此,因为政府针对雇主的举措会增加雇佣非法移民的费用及风险,从而降低非法移民在劳工市场上的竞争力。对非法移民来说,奥巴马的政策可以说是喜忧兼半。

奥巴马不利于雇佣合法移民的雇主和合法职业移民的政策,加上目前快刀斩乱麻式的立法方式,使得没有组织起来的选民很难对移民改革立法造成影响。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组织起来,通过组织有效地通过其选区的选民对国会议员施加压力。

只要亚裔或华裔组织起来,根据我们当年游说国会的经验,应该能够在华盛顿对新移民法产生影响。否则,光凭美国商会这类奥巴马政府不重视的政治组织,广大华裔对新的移民法,恐怕只能听之任之,进而忍之受之。

政府打击非法移民 雇主须慎对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8月2日














(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曾多次在加州实施突袭,查验移民身份。 资料图片)

目前在美国的1000多万非法移民,占美国劳工总数的5%。如果政府能杜绝雇主雇佣这些非法移民,那么非法移民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近来,政府把注意力从非法移民转向雇主。而拿雇主开刀的办法是审查其I-9表格。

根据法律,雇主需要在雇员开始上班前填写并保存I-9表格。I-9的主要目的是要求雇主审查雇员的个人身份证件,确认证件的真实性,并且确认证件的确是该雇员的。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有权事先通知雇主,然后对I-9档案进行审查。今年7月1日当天,ICE就发出了652个审查通知,这比2008年全年发出都要高。国土安全部负责ICE的助理部长莫顿(John Morton)说:“ICE进行有效的I-9审查计划以促进雇佣的合法性。这是ICE全国性的长期防止非法打工策略的第一步。”

用ICE负责密歇根和俄亥俄州调查工作的特警莫斯科维茨(Brian Moskowitz)的话说:“ICE会利用各种法律武器来对付那些不尽责的公司。”

·案例及分析·

2007年ICE接到报告,说当地的Krispy Kreme工厂雇有非法移民。ICE随即对这个生产并销售甜甜圈的公司进行了I-9审查。审查之后,ICE发现Krispy Kreme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一个工厂里雇了几十个非法外国人。ICE随即对Krispy Kreme发出罚款通知。

Krispy Kreme对罚款不服,随即开始诉讼程序。今年7月,Krispy Kreme和ICE就这个案子达成庭外和解。 Krispy Kreme同意支付4万元罚款并且同意开始实施新的公司内部的I-9审查程序,以确保雇员具有合法工作身份。ICE立刻通报了这个案子,杀鸡给猴看。事后Moskowitz说:“罚款是确保雇主雇佣合法员工的一个重要部分。”

因为I-9表格在填写以后,不必上报政府,雇主只要自己存档即可,所以很多华人社区里面的雇主不重视I-9。通过Krispy Kreme一案可以看出,仅仅填写I-9(包括向雇员要求身份证件并复制存档)是不够的。如果一个企业大量雇佣廉价劳工,即便有I-9,可能还会受到政府罚款。

对付I-9审查最保险的办法是使用政府的所谓 E-Verify系统,通过网络查询雇员是否可以合法工作。但是E-Verify也有其问题,当雇主因E-Verify上查不到某人的身份而拒绝雇佣该人的话,这个人可能会对雇主提出歧视起诉。有些倒霉的公司在政府严查时,以歧视为由被起诉;查得松了,又被政府视为有意雇佣非法移民。要想掌握好这个尺度,最好去和律师商量。

政府再出手 打击雇佣非法移民

--律师建议华人职业介绍所加强自保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7月26日
















(在美国餐馆打工的偷渡客。 资料图片)

在美非法移民找工作,职业介绍所起很重要的作用。在许多移民社区,无论是西裔移民聚居的地区,还是华人聚居的地区,职业介绍所的生意一向不错。但在政治压力下,政府近日开始以釜底抽薪之计,从断绝工作门路方面,打击非法移民打工。

以遍布全美的中餐馆为例,很多老板愿意找非法移民。因为他们要求的薪资低于最低薪资,并且愿意每天工作10到12小时,每周6到7天。

这次打击职介,政府避开移民密集的地区,选择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这说明政府明白这个问题的棘手性。联邦政府对亚特兰大11个职介所提起诉讼。罪名包括共谋运送、窝藏、诱导非法移民居留美国罪。除了37岁的杨亮(音译)外,所有被告都和政府达成庭外协议。例如,33岁的陈琳(音译)同意与政府合作,出庭为政府作证,结果被判1年3个月的徒刑,加上3年的监控释放(supervised release)。

陈琳作证时说,她和杨亮共事,其客户中99%为非法移民。杨亮在不收非法移民一分钱的前提下,用自己的车将西裔非法移民载到各地的中餐馆。如果谈定,餐馆老板会给杨亮几百美元的手续费,然后从非法移民的薪资中扣除这个费用。因为杨亮可以讲一口流利的中文和西班牙语,所以他在当地小有名气。

陈琳说,餐馆老板喜欢刚来美国的新移民,因为这些人不了解美国的制度,而且要的钱比来美国很久的人要少。虽然杨亮的职介所设在亚特兰大,但其客户遍布田纳西、宾夕法尼亚、纽约、佛罗里达等很多州。 庭审结束,陪审团裁定政府指控杨亮的一项共谋罪成立。7月13日,杨亮被判处5年监禁,加上3年监控释放。

职介所需审核申请人身份

无论政府下一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移民社区里的职介行业都要小心提防。从理论上讲,如果职介想保护自己,只能要求所有的申请人都填写I-9表格,并要求申请人提出相应的文件(I-9表格上有文件的清单)。

这样做的问题是:第一,法律并没有要求职介填写I-9或确保申请人有合法身份。填写I-9是雇主的责任。第二,如果职介硬要这样做,有时是不实际的(如申请人在外地,或者证件不在身边)。

杨亮被起诉,唯一成立的罪状是共谋罪。也就是说杨亮被证明有意地作非法移民的生意,根本不是疏忽。想避开共谋罪,最难被证明的是“意图”。如果不能被证明有所谓“特别意图”,共谋罪就不能成立。

经济差 新移民宜平稳过渡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7月19日

自2008年中开始的全球经济衰退至今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就业灾难,美国的失业率上个月创26年新高。失业率升高影响最大的是移民。如今,如何维持工作、保持身份成了新移民最关注的问题。

随着奥巴马的上台,政府大量借债并增加支出。在GDP没有增加的前提下,大量的现钱就意味着通货膨胀和高利率。为了应对这种局势,雇主就通过裁员,保护手中的现金,准备持久作战,因此美国的失业率上个月创26年新高。各国类似的政策,导致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类似的情形。

失业率升高影响最大的是移民(包括合法的与非法的)。在美国出生的人的失业率从4.8%上升到8.6%的同时,移民的失业率从4.1%上升到了9.7%。在这之中,西裔的失业率的上升速度,两倍于非西裔移民。建筑业的移民失业率已经从2007年的4.7%上升到今年的20%。清洁工遭受的失业打击也很大,例如高科技公司 Cisco Systems最近将所雇的两百多名清洁工裁掉了近一半。

在西班牙,工作签证下降了60%。英国的工作注册下降了54%。全球性的工作机会短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吸收人才的大好机会。去年以来,大量留美中国留学生海归就是一个例证。

但是那些还想留在美国的人,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局势呢?律师建议,如果身份还没有搞定,目前在美国的最佳方针应该是四个字:平稳过渡。

虽然这个方针具体实行起来因人而异,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以下两点:第一,要稳住身份。能够找到工作的人,应该利用今年的H1B名额还没有用完这个良机,抓紧时间找一个工作。有了H1B,就有3年的稳定身份(3年后还可延长3年)。

第二,要努力学习。如果找不到工作,或是刚刚被裁员,那回学校去读个硕士学位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因为在研读硕士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了解美国社会;同时有助于经济复苏以后找到工作。这还不光是为了那句“有本事走遍天下”的老生常谈。在办理移民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来自好学校、学习好的人往往可以在当今这个逆境中找到工作。

对于H1B持有者来说,还要特别注意雇主生意的现状。如果雇主生意受到经济下滑的影响,特别是当H1B持有者成为闲人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一旦被裁员,H1B持有者一定要立刻找到另外的工作,这样所持的H1B签证才能从目前的雇主转到新的雇主那里去。

美国的移民法相当复杂,必要的时候申请人要向有经验的律师咨询。 只要现在能够保住身份,学到本事,等经济回升的时候,就可以抓住时机,有所作为。

H1B剩余 凸显经济形势严峻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7月5日















(据经济机构预测,美国经济第三季度恢复增长,明年一季度失业率将达周期最高。资料图片)

据美国移民局6月下旬公布的数据,6.5万个H1B名额至今只用掉4.45万个,尚有超过30%的名额无人问津。

美国的H1B名额从2004年的13.2万和2005年的11.7万,一下子降到了2006年的6.5万后,立刻进入杯水车薪、强烈供不应求的状态。之后3年,每年4月1日第一批申请数量总是远远超过名额总数,造成每年都要靠抽签来定名额。去年,移民局受到的首批申请数目达到16万(包括两万美国硕士名额)。

2009年4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美国大公司开始裁员,造成劳工市场强烈供过于求,使得对于H1B的需求量急剧减少。即便加上前些年积累下来的抽签未中的申请,今年的首批申请也远未能占满这6.5万个名额。

奥巴马在去年竞选的时候,就借H1B之题发挥,说H1B受益人从美国人手中抢走了最好的工作。

一上台,奥巴马就兑现了他在竞选中的诺言——一方面,奥巴马和国会联合一体,通过法律,不许拿到政府救济金的公司雇佣H1B专业人才。另一方面,奥巴马加强了H1B的审批难度。值得一提的是,奥巴马当局管理下的移民局,有意识地拿小公司开刀,向小公司发出五、六页写得密密麻麻的补件要求(Request For Evidence,或RFE)。一般来说,小公司的人手非常有限,没有人手来应付RFE,而且小公司不像大公司那样文件齐全。

今年大公司疯狂裁员,小公司就变成了提供就业机会的中坚。政府就在此时公然歧视小公司。根据移民局内部的文件,移民局罗列了很多条件,包括营业额小于 1000万美元、雇员少于25人,成立少于10年等22个条件,如果申请公司满足其中任何两条,案件就会被转到移民局 Center Fraud Detection Operation受到再次审查。

以往,美国公司一般认为,开发机构设在美国比较好,因为美国重视人才,而且社会形式受到人才的青睐。即便美国的公司税率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名列第二,公司还是愿意把开发机构设立在美国。奥巴马上台以后,在各方面实行大政府、和与 “富人”为敌的政策导致大量企业已经开始重新估量其发展计划。6月3日,微软总裁鲍尔默(Steven Ballmer)在国会公开表示,这个政策“会使得美国工作更加昂贵。对我们来说,最好的办法是把大量工作迁移至海外,而不留在美国。”

奥巴马的这种政策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美国的高失业率。原因很简单,受到威胁的公司通过大量裁员来保留现金,力图自保;运营良好的公司,因为不愿逆流而上,会放弃扩展计划,因而不会招收本来会招收的员工。更有一些公司借经济不景气的机会,裁掉年岁大的和薪资高的雇员,以精兵简政。这种严峻的经济局势,短时间内恐怕不会根本好转。

购者自慎!加州移民律师业状况混乱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6月21日

在移民社区内,由于新移民对美国法律不了解,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损害当事人利益。今年3月12日,来自加州的国会参议员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正式提出防止移民欺诈的立法(S. 577),试图解决部分移民律师以各种方式无照营业的问题。

西方有句老话:Caveat Emptor(即买方要小心)。自古以来,Caveat Emptor是做交易的法律基础。例如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如果买方没有对卖方进行详细的审查,那么买方事后发现吃亏,去告卖方,是不能胜诉的。

律师行业受到各种规定的严格约束:首先,律师一定要经过州律师协会严格的资格考试,才会拿到律师执照。其次,如果律师欺负人,当事人可以去州律师协会去指控该律师。律师协会确认事实后,会暂时或永久吊销该律师的执照。

某些达不到要求又想获得律师的资格的人,就想尽办法钻空子。范士丹之所以提出立法,是因为这个问题已达到严重泛滥的地步。该立法主要希望解决所谓 “Notario”的问题——西班牙语“Notario”在墨西哥有“律师”的意思,而在美国只有“公证员”的意思。很多没有律师执照的人通过公证员考试,就在墨裔移民社区挂出“Notario”的牌子作移民律师的工作,形成社会问题。

在华人社区,问题的形式不太一样。比如:有些人想在加州当移民律师,但是没有能力通过加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就去参加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这样的“律师”出了问题以后,加州律师协会自然管不着,纽约州律师协会没有管理这个机构,用这种办法,这些“律师”就摆脱了律师协会的监控。

常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在主流社区内见不到这类律师,而在加州的中文黄页电话本里有那么多纽约律师的广告?原因很简单,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提诉讼索赔。其实想搞清楚律师是否持有有效加州律师执照很容易,打个电话给律师协会(1-800-843-9053)就行了。非法律师拿不到客人,自然会销声匿迹,所有的当事人都要小心。总之,还是那句古话:Caveat Emptor!本文由郑朴捷律师提供

雇主需小心应对移民官到访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6月14日

















(ICE的官员经常会着工装或便装上门查访。 资料图片)

最近有律师接到很多报告称,移民局开始对雇有H-1B员工的公司进行突然访问。律师提醒,接待这类查访,雇主应谨慎应对。

一般来说,这些移民局的官员未经任何通报就到雇有H-1B员工的公司问东问西。把他们的名片留下后离开。有时,这些移民局官会要求雇主提供雇员薪水单(Payroll Records)和雇员薪资税表(W-2)这类文件。甚至还会有移民局官员把H-1B员工叫到一个单独的地方进行询问。问题的范围多半是该员工是不是一直在工作,雇主给他们多少钱(这样移民局就可以查询雇主是不是根据H-1B申请时的薪资标准在支付薪资)等。移民局官员有时还会向雇主询问员工的电子邮件地址,这样他们就可以把类似的问题发送给员工,重新再问一次。

与此同时,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的警员也一如既往,继续走访雇有H-1B员工的公司。这些人总是有备而来,进公司大门以前早就知道想问什么问题,而且对公司的信息掌握得相当详细。他们的态度往往特别亲切,言辞格外客气。这样就对雇主产生了一个问题,因为如果这些人凶神恶煞一般,雇主一定会要他们和律师联系。但是他们面目那么和蔼可亲,经常闹得雇主不好意思不回答他们的问题。

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政府无权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入私营公司或个人住宅进行调查。当然,被调查的公司可以放弃这个权力。最常见的过程是,移民局官员在门口对接待小姐说:“我们是移民局的,可以进来吗?”小姐回答:“可以。”这样,该公司就正式放弃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赋予的权力。这些着便装的官员在公司的所见所闻,均可被正式用来对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最严重的是起诉公司移民诈骗。如果起诉成立,公司的相关人士可能面临坐牢。因为这些官员在进入公司时,没有意图逮捕人,他们不必作任何警告(即所谓的Miranda Warning:“你有权保持沉默……”)。

虽然发展到起诉雇主的案子极少,而且在那些案子里,公司的“诈骗”是非常明显而严重的,但这些官员东问西问,总是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比较小心,可以交代前台。遇到这种情况,就请这些官员等一下,然后请公司负责人员到外面来见这些官员。如果这些官员需要任何资料,可以把材料拿出来,在外面给这些官员看。如果这些官员想要问话,那就要对他们说:“我实在是很愿意回答你的问题,但是我们的律师坚持,任何形式的交谈,一定要他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所以,我建议我们约个时间,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谈。”多数情况下,这些官员看你这么做,也就算了。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政府知道一个公司雇有律师,那么政府官员不得越过该律师,直接和公司发生直接联系。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律师,那么公司也就没有这层保护。

投资移民热 骗术花样多

--声称投资50万美元可拿绿卡 包办公司造假空间大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6月7日

目前移民美国已经变得日益艰难,而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增长,很多人想凭借投资的办法移民美国(即EB-5)。但是,对EB-5法规缺乏了解的人,却非常容易受骗上当,往往在拿着临时绿卡来美以后,发现上当,陷入无法转正、走投无路的不幸境地。

办理投资移民EB-5有几个最基本的要求:(1)投资的额度是100万美元,(2)雇10个人,(3)所有投资都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投入,并承担风险。而EB-5的过程一般是投资人提出商业计划,然后拿着移民局颁发的临时绿卡来美国投资。两年以后,投资者向移民局提出投资已照计划完成的证据,移民局颁发正式绿卡。

美国的法律比较灵活,因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借此进行诈骗。

例如,不少民众在中国和美国都看到过公开的报纸广告,兜售EB-5项目并代理移民事务。一般都号称给他50万美元,他可以包办。投下来的50万元,投资者拿到绿卡两年后,可以完璧归赵。有的甚至还担保4%的利息。一些自称是美国“律师”写的文章中甚至说,50万可以在两年后拿回来。说这些话的人,不是对投资移民一窍不通,就是别有用心。

首先,移民局要求所有的投资都要在的合理时间内投入,并承担风险。很多投资方面初出茅庐的人对 “投资”和“承担商业风险”这个概念并不太了解,所以搞不清楚这100万美元是怎么算出来的。有些人简单地以为:担保现有公司的某些风险就等于是投资。结果,担保也做了,风险也承担了,然后申请正式绿卡的时候,移民局拒绝批准申请,最后闹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第二,投资者需要雇10个人。此外,移民局要求投资人证明所投的款项,和所雇的 10个人有“联系”(即所谓Nexus)。被移民局以“缺乏联系”拒绝的投资申请,曾得到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的支持,形成判案先例。试想,雇10个新员工本身需要多少钱,然后还要向移民局证明所谓“联系”。这里的造假空间有多大?有些人问:“既然申请临时绿卡时不必立刻雇人,那我能不能在两年快到的时候雇人,然后一拿到绿卡就立刻裁人?”这种把移民局当傻子的想法是非常危险的。

第三,在失业率高出平均值50%的地区,50万美元投资就可以拿绿卡。这些地区需要向州政府提出申请,然后州政府作出批准证明(Certification)才行。这个手续非常复杂,有些失业率平均值高达 150%左右的城市因为手续复杂,实际上吸引不到投资,已经不再每年向州政府提出批准证明的申请了。试想,失业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投资风险太高,所以没人去投资。那么,想在这种地方的投资怎么可能没风险?有些上当的受骗人来找律师,诉说他们送给包办公司50万美元后来到美国,却赫然发现临时绿卡不能转正,钱也不知道被骗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之中。

对于投资移民法的以上误解,常常导致很多人犯错误,也给投机者造成机会。

面对投资移民热及其中存在的问题,需慎之又慎。

H1B申请难度增加

--律师曝移民局误寄文件 略现审批玄机

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5月31日



(今年移民局对几乎所有申请H-1B的小公司发出连篇累牍的补件要求,对于申请人来说,公司越小,要补的资料就越多。 资料图片)

从奥巴马上台以后,美国的移民政策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移民局开始严格审查H-1B申请。

据加州律师郑朴捷提供的资料显示,美国政府以往不太猜测申请人是否在欺骗移民局,此前,办理相关移民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处理H-1B案例时相对容易,比如在2008年时,该律师事务所提交的H-1B全部获得批准。但到了2009年,形势就变了。

首先,去年9月移民局发表一份调查报告。通过对2005年10月1日到2006年3月31日之间批准的 96827个案子中的246个案子进行了追踪调查,移民局发现这些案子中的13.4%有欺诈行为;7.3%有违反规章的行为;加在一起,20.7%的案子里有问题。

在这之中,46%的问题出在印度人身上。新成立的公司(运作少于10年)、小公司(少于25人,或者总收入小于1000万美元)的问题最多。照此推算,移民局估计在96827个案子里,2万个案子有问题。当时,移民局说,将对H-1B审查作“程序性的改变”。

其次,今年1月份奥巴马上台。在竞选时,奥巴马就把H-1B挑出来作为一个辩论题目,指责H-1B让外国人抢走了美国的好工作,以此讨好劳工组织。

劳工组织是奥巴马胜选的中坚,而且四年以后,奥巴马一定还要依靠这些人竞选连任。所以,奥巴马对劳工组织是言听计从。这一点在美国政府补助通用汽车的所作所为中可以充分看出来。

这两点对于H-1B申请人来说,自然是非常不幸的。

最近,移民局一位审查官员将内部的一个Referral Sheet(即《重审标准》)误寄给了一位移民律师。这个《重审标准》反映出移民局对小公司、新公司、和某些职位(会计、人事部门、分析师、经理)等有“歧视”。

拿到这个《重审标准》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立刻依据美国自由信息法案(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要求移民局提供与这个《重审标准》相关的指示、指南、备忘录、判案标准等文件。

从目前移民局判案的状况来看,移民局显然还在执行这个《重审标准》。

据律师事务所案例可见,今年移民局对几乎所有小公司发出连篇累牍的补件要求(Request For Evidence,或RFE)。公司越小,要补的资料就越多。因为2009年的H-1B目前尚在RFE阶段,所以大量案子还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移民局最终的审批标准,目前尚不清楚。但是,形势绝对不可乐观。移民局很可能倚仗白宫的支持,来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样的《重审标准》和判案方式,可能已经违反了联邦反歧视的法律。当然,在美国,如果没有人起诉,法庭是不会自行立案主持公正的。这件事情如何发展,还要看各方的反应。

但是,移民局有时还是很人道的。例如,往年H-1B申请人数众多,名额供不应求,需要抽签。害得有些申请人,连续3年抽签失利。今年因为工作机会紧张,无需抽签。律师事务所经办的这批案件全数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