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1, 2010

我为什么定居美国(二)

中国时兴搞很多人参加的那种有歌有舞的音乐会,来美国前,看了不知道多少场。在美国的二十多年,一次也没看过。今年国侨办主持的春节出演据说阵容比较大,《侨报》(美国主办方)客气,要几张票就送几张,再加上目前正值我在培养孩子们的音乐欣赏能力,所以我们一家欣然前往。

对于小孩子来说,他们最喜欢的是演出前在剧院门外的舞狮子,其次是舞蹈。对唱歌他们不敢什么兴趣。对陈军的二胡,我拿不太准孩子们的想法。因为我本人是拉二胡的,以前也多少次上台演出,所以对他的二胡功力,自然会更多地欣赏几分,因此没顾及孩子们对他的二胡的反应。因为这次出演的阵容是由总政歌舞团的精英加上中央音乐学院的男高音教授张英席组成,政治意味极其浓厚,多少年没有听过的歌曲,如《地道战》,《浏阳河》等等,又一次听到。除了张英席主动唱的《Il Sole Mio》,和谭晶在观众反复强烈要求之下唱的《乔家大院》插曲,节目选择基本上都是依照政治考虑。谭晶说,观众要求唱的那些歌,还是等以后来开个人演唱会时再唱。

整个节目,观众最受欢迎的,依照掌声强度、长度判断,要算是陈军的二胡了。最不受欢迎的,是那些刚刚在春晚唱过的新歌。有意思的是当报幕员刘小娜问“春节联欢晚会你们看了吗?”台下没几个人应声。倒是阎维文的《一、二、三、四》招徕了观众气势如虹的回应。

孩子们不喜欢他们的音乐,大概和曲目选择无关。他们不喜欢总政的这些演员,大概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太紧张。其实如果不讲节目的内容,这次出来的演员的音乐功底,是无可挑剔的。节目过半以后有一个插曲,终于使节目从紧张刻板的模式中走出来了一下。音乐会主办方租场地,租到十一点。因为开场太晚,大家又要求返场次数太多,十一点不可能收场,因此面临被罚款,所以刘小娜直接在台上向台下的许主任(国侨办副主任许又声)请示。许主任说:“只管演,咱们不差钱。”赢得观众一片叫好。

二十多年后,看第一场政治性这么浓的节目,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很难想象,我这辈子的前二十多年,就是在张嘴“毛主席”,闭嘴“共产党” 这样的文艺内容之下度过的。看完这场演出以后,我有一种不太好描述的感受。

当年来美国,自然是好奇心第一。六四以后,才真的考虑回不回国这件事。许主任的那句“咱们不差钱”的话,很说明一点问题。和中国比,的确目前美国不是赚钱的地方。那么我们这帮人为什么还那么乐于呆在美国,不回国赚钱呢?前些天,一个白人律师告诉我,他儿子被某公司派往中国,一年赚十几万,如今乐不思蜀,叫都叫不回来。

其实很多美国人也把美国梦简单地理解成赚钱的自由。如果自由就是用来赚钱的话,那么自然最好回国,因为在中国,一个人在某些条件下(包括不说不合时宜的话,该打点的地方一定去打点),也有赚钱的自由。相对之下,在美国也有限制,而且打下一片江山那么困难,呆在这里是何苦呢?根据我个人与海龟接触的经验,绝大多数海龟回国,不是因为喜欢中国,而是因为在美国谋生太难;相对之下,在中国谋生计相对容易。虽然回去的人都讲他们“放弃海外的高薪优质生活,回国效力”,但是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海龟是让生计逼回去的。

很多海龟都抱怨,回国对于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在国内,孩子生活在一个腐败的大环境里,学校里的事情,很多都需要父母的钱和势力来搞定;每天做作业到深夜,完全没有自由发挥思想的空间;中国学校里的各种机会由老师独断。相对之下,美国的小孩子想搞活动就要自己筹钱,想当干部要靠自己拉票。在美国夸孩子,说他们如何独立;在中国夸孩子,说孩子“乖”。其实,英语里面没有“乖”这个字的(美国人对孩子讲的“Be good”和中文的“乖”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因为“Be good”包括与强权抗争)。

美国梦的真正意义,是任何一个人,都有作为一个个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不必(事实上也不能)依附于任何其它个体或组织。在美国,每个人通过自己的能力(skill set)和性格在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占有一席之地,过自己的生活。自然,父母有钱,可以帮子女一把,但是无论父母的钱和势力有多大,都不能解决子女的能力和性格上的缺陷对其前途造成的问题。有钱的父母可以惯孩子,但是绝对不敢在自己的公司里,强行提拔自己的子女(王安电脑就是王安家族硬要提拔王安的儿子,致使王安电脑在电脑业蓬勃发展时破产的),更不要说把自己的子女安插到别人的什么总公司里去当CEO。相比之下,在中国公司里,老板将子女提拔到比他们能力高的人之上的事情,被看作是人之常情。

用Thomas Jefferson的话说,美国梦就是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注意Jefferson说的是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不是得到幸福的权利)。这些权利self-evident,也就是说不可剥夺。James Madison在起草宪法时,觉得不必罗列各种自由(他怕罗列自由的结果会伤害那些未经罗列的自由)。Jefferson从法国回来以后,说服Madison修宪。修宪的结果就是所谓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Jefferson的观点是:言论、集会、结社、拥有武器等等自由,实在太重要了,一定需要罗列,一一加以保护。否则,当局就有可能把那些发表不合时宜言论的人抓起来,借全世界人民都在过圣诞节的时机,冒天下之大不韪,判他11年徒刑。这些权利,如果不加罗列,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想要获得尊严,就会难上加难?

在美国,只要一个人开发出自己的生存之道,他的尊严便受到宪法保护。在美国,老百姓可以随便骂政府官员,官员职位越高骂得就可以越离谱。(对于其他老百姓来说,法律还需要保护被骂的人的尊严。)至于打点政府官员这种事情,一经发现,因为物以稀为贵,是会上报纸头版头条的。有些从中国来的人和我说:钱不是问题,这件事情请你帮我搞定。我就说:你搞错了,这里是美国,是一个讲理的地方。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那么,有朋友会问:活得有尊严,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充分发挥个性,值多少钱一斤。有钱赚,才是正理,别的都是瞎扯。提这种问题的人,没有过堂堂正正做人的体会,所以回答这个问题,只能通过用“钱”的语言。在中国,想赚钱,就不能说不合时宜的话(否则就把你抓监狱里面去);该低头的地方,就要低头(否则将举步维艰)。这种局面有两个后果:(1)在这种不自由的社会环境里,有些人可以赚其他人不能赚的钱。其结果就是构成一个利益集团。换句话说,这些集团里的人可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为所欲为,而进入这个集团,靠得不是优胜劣败;那些有资格进入这个集团里面的人,不必多么努力、冒多少风险,就可以成为其中一员。(2)一个社会里有了既得利益集团(当年共产党曾把国民党统治下的那种社会很恰当地称之为官僚资本主义),这个集团就需要一个不讲理的国家机器来保护其既得利益。这种体系,因为不讲理,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浪费。除了以上这两点以外,要特别指出的就是:既得利益集团内的成员,也不能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

很多最近从中国来的人对我说:他们来美国一看,心理非常不平衡。美国商店里那么多“中国制造”的的东西,怎么会比中国商店里的同类商品更加价廉物美呢?我的回答是:这是因为中国系统里面的内耗太大,远远超过廉价劳工和无需远洋航运带来的优势。中国社会效益低下的后果,就是国内物价高昂。更简单地说,既得利益集团可以不讲理地赚钱、用各种国家机器保护其特权,致使集团外的人受到两面压力:(1)工资低--因为老板姓的工资一高,既得利益集团就没有多少剩余价值可以剥削了;(2)物价高--过高的内耗要分摊到每一块排骨,每一条鱼上。这样既得利益集团才得以生存。

除了钱以外,活得有尊严,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充分发挥个性还有很多其他的好处。例如,从美国的角度来讲,中国人普遍有着相当重的心理疾病。这些人脸皮极薄,一听到批评中国的言论,立刻暴跳如雷,什么脏话都可以讲出来,就是不讲理(因为他们下意识地了解:他们的心理问题,实际上属于皇帝新衣类别,通过讲理是解决不了的)。相对之下,美国人对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却能够泰然处之。美国人虽然不像中国人那样有仇美情节,但是损自己的玩笑,却比任何别的国家的人都损。从心理学角度讲,这说明美国人的自信,和中国人的缺乏自信。

无论是说“活得有尊严,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充分发挥个性”,还是说“心理卫生”,人生的满意程度,或者说人的幸福程度,在得到了最基本(也就是说最低的)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后,还是一个精神问题。中国人以“有钱”来回避这个精神上的问题,实际上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很多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将敢于说话的人视若仇敌(因为他们心理上不愿意承认皇帝没有穿新衣),欣然接受社会里笑贫不笑娼的现状。与其说他们听不进不同的声音,还不如说他们在拼命地要说服自己,钱就是一切。(美国的心理学家把这种心理活动称之为denial。)

当年我在国内的时候,听过党内自由派胡耀邦的高论:任何人都有写作的自由,但没有发表的自由。胡不知道,一个人如果不能公开展示自己的性格,用不了多少时间,他所公开展示的那种言不由衷、色厉内荏的性格,就会变成他的真正性格。这一点,对大人的意义,绝对不低于孩子。

当一个人不能以一个个体的形式独立存在的时候,这个个体就需要依靠别人。当然,他首先需要依靠自己的亲朋好友。中国目前的这种有本事的靠朋友,没本事的靠亲戚的现状,就是这样产生的。我们这里说的,还不是一个人说不中听的话,另一个人就可以判他11年徒刑的问题。一个人生活在这种社会里,无论他处于哪一个阶层,都处于一个藕断丝连,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对于做事的人来说,往往是绊脚石。仅仅干事需要走关系这点,对于社会资源,是一个巨大的浪费。没有真正适应美国的人,是不会理解那种社会关系对个性的摧残。这种状况对于美国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例如,住在我对门的白人老太太和我说过:她的父母和她老公不共戴天,见面就吵架。所以她去任何地方,都要保证双方不能见面。但是,在那种安排之下,她和她的父母,她和她的老公都过着相当幸福自在的生活。他们经常周游世界,中国去了好几次。欧洲、非洲早已让他们跑遍了。刚从中国来美国的人,会把这种互不依赖的生活,看成是人情冷漠。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的人,回国以后,不会感到什么互相关心的温暖,而立刻会觉得自己的隐私遭到亲朋的肆意践踏。

再举个例子,美国人各自依靠各自的能力赚钱,大家对此都觉得司空见惯。无论是公司里的CEO,还是CEO家里的保姆,都可以活得有尊严,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充分发挥个性。对比之下,中国人就虚荣很多。当上CEO,就觉得自己如何如何,高人一等。当保姆,就觉得低人一等,不体面,见不得人。

有些人说,中国比三十年前已经好多了。纯粹地从“钱”的角度上讲,那是大实话。但是从精神方面讲,很难说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无论如何,中国的精神进步,不是我们这一代人可以看到的。对于下一代来说,我很愿意让小孩子在美国公立学校里养狗、养金鱼、培育一个大花坛,学习如何独立生活、如何与别人交往、如何独立思考、如何自由思想、如何发挥个性、如何维持自己的尊严、如何挺胸抬头堂堂正正地做人,然后得一个什么“最佳性格奖”(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个奖是怎么一回事),堂堂皇皇地在全校集会中上台领奖。在中国,这恐怕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要说我回国对中国人民的精神生活不会作出什么贡献,即便我的大无畏的以卵击石的个人主义精神可以治疗全中国人民的这种笑贫不笑娼的全面心理 denial,我也万万不会让我孩子们那小小的心灵去体验中国社会上的那些肮脏(那些他们在美国生活一辈子都不会体验到的肮脏)。

老子说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道”就是美国梦;“一”指的是个体独立存在;“二”是“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三”便是美国《宪法》;至于那罄南山之竹亦难以尽书的“万物”,就是我决定定居美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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