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很多人认为律师都是骗子。至少,我不认为我是骗子,而且我也认识很多诚实的律师,肯定他们不是骗子。再者,美国这个社会,和别的国家比较,是更加讲理的社会。究其原因,就是作为一个整体,美国的律师对美国社会的贡献,优于别的国家的律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都认为美国律师都是骗子呢?
其实,答案很简单。归结起来就是:要想让律师做高质量的工作,不像一般人想象那样便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想逼迫律师降价,那么你就很可能找那些对你将计就计,向你对症下药,表面上向你提供廉价服务的律师。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律师的工作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好的。如果一个人想让一个好律师,组建一个好团队,为你做高质量的工作,这件事是由一定的成本的。如果客人一味地追求便宜,那么他就很可能以企图赚律师的便宜开始,结果以被律师赚便宜告终。
这个问题的表现形式很多。最简单的是有些人向律师压价,结果找到最便宜的律师。
我以H-1B工作签证为例,我们律师事务所受理这类案子,是因为我几十年前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就和现在这些H-1B受益人一样,懵懵懂懂地开始闯世界。现在的我,很高兴能为他们做点事情。我们H-1B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助理的费用定价,是很低的,而且公开登在网上。
我以前管理过大大小小很多公司的技术开发部门,对于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这方面,可以说是很专业的。我不觉得在H-1B的管理上,我还能有什么地方可以增加效率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律师的价格比我低,特别是低很多的话,我们可以排除这个律师效率比我高这个原因。除此之外,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个律师没完没了地亏本作业。如果一个人觉得,律师可以一直亏钱,然后还可以把律师事务所开下去的话,那我觉得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剩下来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律师靠牺牲质量的代价,提供廉价服务。
换句话说,我不能想象一个律师如何比我还便宜很多,还保证质量。也就是说,如果你去雇一个比我贵的律师,可能会得到高质量工作(但不一定)。但是,如果你想砍价,雇比我便宜的律师,那么案子质量恐怕不会太高。
赚律师便宜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很多客人想让律师担保成功。我们还以H-1B为例。很多客人问:“如果不成功,你能不能退钱?”有人会说:“如果你不退钱,我怎么能知道你会对我负责。”我只好说:“我不退钱,就是要对你负责。”他们一般觉得我说的话,不是莫名其妙,就是强词夺理。他们之中很多人觉得这种说法不是在砍价,而是在维权。但是,所谓的律师担保,一般说来,只不过是失败以后退律师费。你的H-1B还是没有获得批准。如果你花5万律师费,雇这样的律师去打一个20万的官司,即便5万的律师费拿回来了,那20万的赔款,还是要你自己赔的。在这种情况下的担保,明智吗?
担保和砍价的效应其实是完全一样的。例如,2012年的H-1B拒绝率是17%。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如果他不顾及质量,恐怕也可以至少有50%的案子可以获得批准。一般提供担保的律师的收费,都不高于市场。有时还特别便宜。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如何用一半的律师费来把案子做出来。这样,他最后可能还会有盈余。如果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律师会因为保证成功而超级全力工作,那么他很可能是用110%的价格,换来95%的批准率。换句话说,你给他100元,他花掉110元为你做案子,换得95元的律师费。这样的律师难道不是很傻吗?
这些律师特别会对有这类要求的客人将计就计。例如,他们会说:“你让我做你的案子,我就向你保证,不成功退款。你可以去找别的律师问问,看看他们敢不敢保证?”当别的律师不保证的时候,这些客人反而会觉得那些不能保证的律师缺乏信心,而会找那些提供保证的律师。
这件事,如果我们以诉讼为例,可能会说得更清楚。每天有50%的律师输官司。如果一个律师代表张三和李四,并且担保成功。按照50%的成功率,张三和李四之间只能有一个案子他会赢。但是,他把张三的案子给输了,张三的律师费就需要退还。用什么来付他办理张三案子的钱呢?当然要用李四缴的律师费。也就是说,如果你要求律师担保,如果赢了,你一半的律师费是让律师拿去为别人服务了;如果你输了,你的案子还是输了,虽然你可以把律师费给讨回来。当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会依照合约,把钱还给你。有些律师还会以不同原因,不还钱给你;有些律师,因为钱已经花了,没有钱还你。读者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提到的两个案例。
找提供担保的律师,还有另外一层问题,那就是这个律师在提供保证的时候,违反了律师条例。加州律师条例不允许律师对案子的结果提供保证。律师条例的Rule 1-400假定下列“交流”违反规则:A “communication” which contains guarantees, warranties, or predictions regarding the result of the representation.
所以,对提供保证的律师来说,还有另外一层问题:也就是说,正派的律师为什么要违反律师条例操作?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我们社区里,有的律师就先口头提供保证,然后他们会给客人发一个email,说他没有作过任何保证。
我们说这些事情,听起来好像有些复杂。但是,在一个社会里,所有的骗局都会有点复杂性的。但是,这个复杂性不会太难懂,因为做保证的律师不是那些真正聪明的律师。真正有能力的律师,凭本事吃饭,不必违法保证案件结果。
既然我们提到H-1B,我就应该再说一句。在中文网站上,很多应届毕业生互相帮助,自己琢磨,靠DIY申请H-1B。这些人有了问题,就在这些中文网站上请求回答。当然,回答的人,什么层次的都有。有些回答是很好的,但也有一些是错误的。问题是这些DIY的人,没有能力分清这些回答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荒唐的。在这种情况下DIY,拿自己的身份开玩笑,自然是不明智的。
据说有些DIY的人说,他们DIY,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嫌律师做出来的案子质量不好。这些人,还是上面讲的那些人。他们觉得律师没一个是诚实的。受理H-1B的律师,没有一个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人。我们在上面讲过,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本文根据2013.3.6. AM1300节目改写,节目录音在:http://www.youtube.com/watch?v=R7Wf2fERN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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