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6月21日
在移民社区内,由于新移民对美国法律不了解,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损害当事人利益。今年3月12日,来自加州的国会参议员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正式提出防止移民欺诈的立法(S. 577),试图解决部分移民律师以各种方式无照营业的问题。
西方有句老话:Caveat Emptor(即买方要小心)。自古以来,Caveat Emptor是做交易的法律基础。例如一家公司购买另一家公司,如果买方没有对卖方进行详细的审查,那么买方事后发现吃亏,去告卖方,是不能胜诉的。
律师行业受到各种规定的严格约束:首先,律师一定要经过州律师协会严格的资格考试,才会拿到律师执照。其次,如果律师欺负人,当事人可以去州律师协会去指控该律师。律师协会确认事实后,会暂时或永久吊销该律师的执照。
某些达不到要求又想获得律师的资格的人,就想尽办法钻空子。范士丹之所以提出立法,是因为这个问题已达到严重泛滥的地步。该立法主要希望解决所谓 “Notario”的问题——西班牙语“Notario”在墨西哥有“律师”的意思,而在美国只有“公证员”的意思。很多没有律师执照的人通过公证员考试,就在墨裔移民社区挂出“Notario”的牌子作移民律师的工作,形成社会问题。
在华人社区,问题的形式不太一样。比如:有些人想在加州当移民律师,但是没有能力通过加州的律师资格考试,就去参加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这样的“律师”出了问题以后,加州律师协会自然管不着,纽约州律师协会没有管理这个机构,用这种办法,这些“律师”就摆脱了律师协会的监控。
常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在主流社区内见不到这类律师,而在加州的中文黄页电话本里有那么多纽约律师的广告?原因很简单,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提诉讼索赔。其实想搞清楚律师是否持有有效加州律师执照很容易,打个电话给律师协会(1-800-843-9053)就行了。非法律师拿不到客人,自然会销声匿迹,所有的当事人都要小心。总之,还是那句古话:Caveat Emptor!本文由郑朴捷律师提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