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侨报周末》2009年9月6日
因近期美国工作机会紧张及绿卡排期时间加长,工作类移民比往年陡然困难许多。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投资移民“机会”也就涌现出来。但这些“机会”往往隐藏着陷阱,欲投资移民美国的人士,还是应把眼光多放在投资的实际操作中。
目前许多投资移民项目所开出的条件看起来都差不多,一般都保证50万美元的投资在5年后完璧归赵,有的甚至还担保利息。至于这些项目的本质,本版6月7 日曾有专文评述。实际上,其中许多看似“机会”的投资移民项目是在通过诈骗美国政府的手段取得绿卡。投资者在出钱的时候,对风险常常没有一个明确的了解。这类“机会”的一个特征就是无需投资者参与,而且第一步申请临时绿卡时一般不会遇到问题,等到日后将绿卡转正时才会遇到问题。
投资移民是美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者来美国创造就业机会提供的绿卡名额。除非投资者想诈骗政府,否则,投资移民申请人一定要把眼光放在投资上。
其实无论在美国还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投资都有共通的一面:第一要有好项目,第二要有好的商业计划,第三要有称职的人来管理。这三项,缺一不可。
在选择项目的时候,投资移民一定要保证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而且至少雇10个人(在某些高失业率地区,这个额度是50万美元。但是这样的投资风险一般都相当高。除非是在美国投资的老手,我们不建议投资者问津这类项目)。很多人搞不清楚这100万美元是怎么算出来的。移民法中所说的投资额,说的是股本(Equity)。见过资产负债表的人都知道这个关系:Asset(资产)= Loan(贷款)+ Equity。
举个例子,当投资者购买一个旅馆(Asset)时,以旅馆作抵押,银行是会贷款给投资者的。这个贷款额,就是Loan,或Senior Loan。因为这部分Loan属于贷款风险,不属于投资风险,移民局不会把这部分算在投资之内。目前,因为美国银根紧缩,企业被迫借很多所谓的Mezzanine Loan(即中级贷款)。 Mezzanine Loan是否可以算作投资,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每一笔投资,移民律师都要衡量这个投资所承担的风险程度来决定能否算作投资。
目前很多美国公司濒临破产,为了能够保持收支平衡,这些公司不得不把赚钱的子公司或机构低价卖出去以换取现金。也就是说,现在是有实力的中国公司来美国买公司的好时机。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买方不能消化这些公司,等美国经济回转以后,银根不那么紧了,不愁卖不出个好价钱。如果项目比较大,可以多找几个投资者。除了每个投资100万美元的人都可以拿到绿卡以外,这样做还可以分散风险。
购买濒临破产的公司还有另外一个好处:投资者只要维持现有雇员即可,不必满足“雇员人数增长至少10名,百分比增长至少40%”这两个要求。
无论来美国投资是否有移民的目的,一定要找一个律师。因为投资移民的成败,主要看投资,所以最主要的是要找一个可靠的商业律师。当然,最好能找一个同时受理商业及移民案件的律师。这样,同一个律师处理商务及移民事务,不会出现协调方面的问题,工作比较有效率,出错的几率也会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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